书房里,煤气灯将莱昂纳尔伏案的身影投在墙壁上,拉得很长。
看着桌面上散落着几张写满字的草稿,莱昂纳尔陷入沉思,不断回想原本《血字的研究》里“夏洛克·福尔摩斯”与“华生”的初次会面。
这是文学史上的经典,却让莱昂纳尔感到一丝不畅。
原著中,福尔摩斯看到华生,几乎瞬间断定:“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
震撼吗?无疑是的,还给读者留下了悬念
但在后续的《演绎法》一章中,福尔摩斯对这一结论的推理过程却显得有些过于依赖笼统的印象,甚至朋友的预先介绍——“这是华生医生。”
诸如“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和“军人气概”的结合,虽然也有道理,但对于看过许多推理经典的莱昂纳尔而言,显然还不够“硬核”,不够有说服力。
一个真正善于推理的侦探,不能太依赖“直觉”,而要靠一步步扎实、可供读者追随和检验的逻辑链条立足。
何况现在的‘华生’,并非久经沙场、成熟稳重的军医,而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年轻医学院毕业生,对未来充满迷茫。
莱昂纳尔决定提高这次“见面杀”的推理难度,他重新抽出一张稿纸,蘸饱了墨水
【……斯坦福德笑着为我们做了介绍:“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约翰·华生先生。华生,这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福尔摩斯的态度冷淡而友善,“看得出,外科实习很辛苦,不是吗?还好它已经结束了。不过一个外科医生,沦落在一间二流的诊所……真是浪费人才。”
我大吃一惊,下意识地看向斯坦福德。我的这位老朋友立刻举起双手,连连摇头,示意他绝未向福尔摩斯透露过我的职业和近况。】
莱昂纳尔将原著当中,斯坦福德介绍华生时的“医生”后缀给改成了“先生”,这样就给福尔摩斯的推理增添了更大的障碍。
毕竟职业是造就一个人体态、外貌、习惯等形象要素的关键所在,没有了“医生”这个前置条件,福尔摩斯那“匆匆一瞥”,需要的思维工作量比原来大多了。
后续的情节与原著基本类似——福尔摩斯没有解释为什么他能看出华生的身份和经历,而是自顾自地絮絮叨叨自己的血迹研究上的心得;
随后两人经过初步的交流,决定合租贝克街221B的公寓,入住一段时间后,华生对这位颇有怪癖的室友有了初步的了解。
一天早上,华生看到杂志上一篇名为《生活宝鉴》的文章,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确而系统地观察,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
华生虽然认为文章说的有点道理,但是未免荒诞可笑,过于牵强附会,夸大其辞。
没想到福尔摩斯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他介绍了自己的职业——「咨询侦探」,并且解释了自己是如何依靠观察与推理的本事来换取谋生的收入。
两人在争论中,终于谈到福尔摩斯为什么能一眼看出自己“刚刚结束外科实习”,并且“沦落在一间二流诊所”。
华生觉得这是自己的朋友向福尔摩斯透露过自己的身份,但是福尔摩斯却以严密的推理否认了这一点——
【……“观察,华生医生,仅仅是观察和一点简单的推理。”
他走向窗边,示意我也过去:“通常来说,人们的职业和生活习惯会像胎记一样清晰地印在他们身上,只是大多数人视而不见。请允许我为你演示一下?”
我点点头,仍然不太相信:“当然!请你务必解释一下。”
福尔摩斯转过身,目光聚焦在我身上:“很好。我们从头开始。首先,我注意到你的双手。”
我下意识地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这是一双年轻人的手,骨节分明,还算有力。
“请注意看,你的手,与你这样一位年轻绅士的年龄和衣着并不相称。它们显得过于粗糙,皮肤暗沉,有些轻微的脱皮和发红。这种状况,通常我们只在两类人手上常见:一是长期操持家务、接触碱水和粗物的主妇,俗称‘主妇手’;二则是……”
他顿了顿,目光看向我,就像医学院的那些教授,给我思考的时间,想让我回答出后面的内容。
我则只能茫然地摇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揭晓答案:“二则是需要频繁、彻底清洁双手的特定职业。你显然不是一位家庭主妇,手上也没有长期劳作形成的厚重茧子。那么,是什么职业需要一位年轻人如此苛刻地对待自己的双手,以至于出现这种不符合年龄的老化迹象?”
我似乎摸到了一点门道,但仍感困惑。
福尔摩斯继续说着,不过视线转而聚焦在我的指尖和虎口:“接下来,我注意到你的手上,尤其是指尖、虎口和掌心边缘,分布着一些非常细微、几乎难以察觉的线性伤口。它们有新有旧,最新的还呈现出浅粉色。这种伤口,通常由极其锋利的轻型利器造成。”
我开始有些明白了,又仔细看了看自己的手。
“这种伤口,通常只会出现在厨师手上——切伤、划伤。但仔细看,你手上的伤口过于短小、密集,且分布位置更偏向于需要进行精细操作时才用到的握持部位。厨刀造成的伤口通常会更长、更深。更重要的是——”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你的体态、肤色和衣着气质,与一个职业厨师大相径庭。那么,什么职业需要频繁使用如此锋利、又如此精巧的利器,以至于留下这些独特的‘印记’?”
我的呼吸微微屏住,答案已经再明显不过。
福尔摩斯的声音依旧平稳:“现在,让我们结合以上两点。一双因频繁、苛刻清洁而提前老化的手,加上由精密锋利器具造成的独特伤口模式。在伦敦,什么样的年轻绅士会同时具备这两种特征?答案只会指向一个职业,外科医生。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外科实习医生。而据我所知,现在只有爱丁堡医学院的外科手术,需要在进行每一次解剖或手术前,用淡石灰水反复刷洗双手——这导致了你手部的粗糙和脱皮;也只有你们,会如此频繁地使用手术刀、缝合针,老医生们每天只有几台手术。
作为助手,在紧张的手术中,被锋利的刃尖划伤手指几乎是家常便饭。再结合你的年龄,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你是一位刚刚结束密集外科实习课程的爱丁堡医学院毕业生。”
我听得目瞪口呆:“你的推理过程,确实如抽丝剥茧、严丝合缝。但我内心还有一个疑问——
你怎么知道我‘刚刚结束’实习?又怎么知道我……‘沦落’在二流诊所?”
我不觉得通过这双手,还能看到我的这份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