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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楼拜的逝世,仿佛为整个时代都按下了加速键。

    巴黎的文学沙龙开始变得消沉,左拉、沙尔庞捷都暂时停止了聚会,法国的文学进程被抹去了一个月。

    不过对于英国最大的文学期刊《良言》的主编诺曼·麦克劳德来说,却非如此。

    六月初的一个早上,他照例早早来到报社大楼。

    这个季节天气已经开始炎热起来,泰晤士河的味道逐渐开始蒸腾,只有早上的时候空气才会稍好一些。

    《本杰明·巴顿奇事》的连载接近尾声,英国读者的进度条几乎要和法国读者的拉平了。

    他现在最期待,同时也是最焦虑的就是莱昂纳尔的新作《血字的研究》的进展。

    之前寄给给他的初始章节片段,已经让这位在文坛浮沉了三十年的老编辑感到无法言喻的激动。

    他没有想到莱昂纳尔这样一位法国作家,竟然能把“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进他这个英国人的心坎里去。

    博学、机敏、冷静理性、孤独冷漠,还有极强的正义感,还有些冷幽默,以及不俗的音乐才华。

    这位侦探完全不像凡尔纳笔下的“菲利亚·福格”,后者虽然也颇有魅力,但充满了法国佬对英国绅士的刻板印象。

    而“夏洛克·福尔摩斯”——至少从片段来看——简直就是一个出色的英国作家的作品。

    从那天起,诺曼·麦克劳德每天到报社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有没有从法国,特别是巴黎寄来的邮件。

    但是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时间一天天流逝,除了接到一封希望他协助一名名叫“阿瑟·柯南·道尔”的爱丁堡大学学生搜集资料的信件,《血字的研究》就再没有下文。

    这让诺曼·麦克劳德日渐陷入焦虑当中。

    他倒不是担心莱昂纳尔写不出这部,而是怕莱昂纳尔推迟交稿——毕竟五月初莱昂纳尔才完成《本杰明·巴顿奇事》的写作,而六月底索邦就要进行毕业大考了。

    为了给《血字的研究》腾出版面,诺曼·麦克劳德甚至冒险拒绝了托马斯·哈代的长篇新作。

    现在他有些后悔了,万一莱昂纳尔无法在七月前交来《血字的研究》,《良言》杂志该用什么来填充版面?

    诺曼·麦克劳德终于坐在他那间堆满书籍、稿纸和校样的主编办公室里,再次开始翻检那些等待拆阅的邮件。

    信件来自四面八方,作者、读者、评论家、代理商……然而今天,他的视线却一件厚实邮包吸引了。

    邮包上的地址是——

    “法国,巴黎,圣日耳曼大道117号,莱昂纳尔·索雷尔先生”

    麦克劳德的心跳倏地漏了一拍,随即加速起来。

    他几乎是有些急切地拨开上面的信件,将那沉甸甸的邮包拿到了手中。

    他小心地用拆信刀划开包裹边缘,里面是一整迭用打字机打得密密麻麻的文稿。

    最上面一页,是用法、英两种文字书写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诺曼·麦克劳德吸一口气,迫不及待地沉浸了进去。

    起初,他的阅读速度还保持着职业编辑的审慎;但当案件真正开始的时候,麦克劳德的阅读节奏不自觉地慢了下来。

    莱昂纳尔的笔触变得极其精妙——

    发生在偏僻空屋中的离奇命案,衣着整齐的死者,滚落在地的结婚戒指,墙壁上用鲜血潦草写下的“RACHE”,束手无策的苏格兰场……

    麦克劳德的情绪也随之紧绷——

    他看着福尔摩斯如何仔细地检查现场,如何抛出一个个出人意料的结论……

    紧接着,整个推理过程又在莱昂纳尔的轻描淡写之间,被拆解得明明白白……

    每一步都让麦克劳德的思维在“原来如此”和“我怎么没想到”之间交替回荡,不能自已。

    时间悄然流逝,仿佛办公室外的喧嚣和编辑们的走动声都消失了……

    直到日上中天,将房间染成一片暖金色。

    诺曼·麦克劳德终于长舒一口气,将最后一页稿纸轻轻放在那迭已经读完的文稿上。

    他靠在椅背上,闭上双眼,内心涌动着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

    这种感觉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作为一个纯粹的读者,被一个精彩故事完全征服的愉悦和满足。

    上一次自己有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也许是年轻时第一次读到狄更斯的《远大前程》,或是威尔基·柯林斯的《月亮宝石》。

    但这一次,感觉尤为不同——不仅仅是智力上的挑战被满足,更有情感上的共鸣和审美上的享受。

    莱昂纳尔·索雷尔不仅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侦探形象,更赋予了这个侦探故事以难以置信的理性高度与现实深度。

    他并非仅仅写了一个聪明的侦探解决离奇命案的故事,而是编织了一个关于信仰、背叛、复仇与命运的传奇!

    在“夏洛克·福尔摩斯”面前,无论是爱伦·坡的“奥古斯特·杜宾”,还是埃米尔·加博里奥的“勒考克探长”,不仅相形见绌,甚至显得有些幼稚。

    诺曼·麦克劳德喃喃自语:“天才之作……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

    他毫不怀疑,这个故事一旦刊登在《良言》上,必将征服整个伦敦、整个英国的读者。

    夏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H·华生的名字,将很快变得家喻户晓。

    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按响了呼叫铃,助手威尔很快推门进来。

    诺曼·麦克劳德略显急促:“威尔!立刻!马上去找我们最好的翻译,汉弗莱斯先生!让他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立刻开始翻译这个!”

    他将那迭厚重的稿纸郑重地推向桌边:“最高优先级!告诉他,七月份开始,这就是《良言》的重头戏!务必做到既准确又传神!”

    威尔很少见到主编如此激动,不敢怠慢,小心翼翼地抱起那迭珍贵的稿纸:“是的,先生!汉弗莱斯先生一定会全力以赴的。”

    他鞠了一躬,快步退出了办公室。

    助手离开后,诺曼·麦克劳德激动的心情仍未平复,他在办公室里踱了几步,目光再次落回那个已经空瘪下来的邮包。

    他下意识地伸手进去摸索了一下,确认是否还有遗漏。

    果然,他的指尖触到了一个薄薄的信封,刚才他完全被《血字的研究》吸引,竟然没有发现。

    他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信纸,内容依旧是打字机完成的,只有最后的签名“莱昂纳尔·索雷尔”是优雅流畅的手写字。

    信不长,读完以后却让诺曼·麦克劳德陷入了更深、更长的沉默当中。

    他觉得自己30年来的编辑经验,完全被莱昂纳尔这个年轻人颠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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