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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天理难容

    突然王月月指着名单上的一处说道:“快看,我有重大发现!”

    马成等人立即凑过来,顺着王月月的手指看去。

    名单上赫然列着一家名为“福佳男装”的商户,注册地址正是南汤县十字街12号,法人是一名叫做李永傅的男性,注册日期为2002年3月,当时是从别的店家那里转让来的店铺。这家店铺在2014年注销了营业执照,而后这个李永傅又在2015年注册了一家生活超市,而这家生活超市的注册地址,竟然也在十字街。

    更巧的是,法人李永傅这个名字,他们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陆燐盯着这三个字看了几秒,想起来了。他说道:“我记得这个李永傅是谁。他是汤县江霖镇起利村的村民,还在这个村子的安置区开了一家生活超市。”

    陆燐和夏明因为孙勤源案件走访的时候,遇到过这个叫李永傅的大爷,他和最后一起案子的被害人孙勤源是同一个村的。

    大家听了陆燐的话,都倒吸一口凉气。这个突破口来得太巧了,巧得让人心里发毛。李永傅既是当年十字街服装店的法人,又和最后一起案子的被害人同村,这绝不是简单的巧合。

    更重要的是,李永傅现在不仅在安置村开着一家超市,在南汤县十字街也开着一家生活超市,而且这家超市距离当年那家倒闭宾馆的位置也不远。

    那家倒闭的宾馆其实是租了一栋民房来经营的,那栋民房的户主叫刘宽安,再顺着社会关系一查,当年宾馆的法人和赵玉兰和刘宽安是夫妻。

    严隐立刻对刘宽安的背景进行排查,发现他的户籍正是南汤县江霖镇起利村。更巧的是,刘宽安还是刘艳芳的伯父。

    鲁大康皱起了眉头:“刘艳芳?”

    王月月在心里偷偷笑,康哥一定是年纪大了,变健忘了,竟然忘了刘艳芳是谁。

    王月月说道:“刘艳芳就是村里人说的孙勤源的情人啊,不过已经因病去世了。”

    鲁大康这才想起来,惊讶道:“刘宽安竟然是刘艳芳的伯父,这太不可思议了。”

    “对啊,就是她。”王月月点头,又把目光落回名单上,“这个刘宽安,既然是刘艳芳的伯父,而当年关小东的假媳妇孟小春就是在这家宾馆里和关小东母亲通的电话,这不会是巧合吧?”

    当时关小东被发现冻死或者说摔死在雪地里时,他的母亲林红红正是拨打了这家宾馆的电话,找到了孟小春,告知她关小东出事了。

    而孟小春能精准接到那个由关小东家拨出的电话,说明她当时确实就在这家宾馆里。关小东的母亲林红红还反映,在孟小春正式住进关家之前,她不止一次拨打那个号码,每次孟小春都能接到。因为那个号码是孟小春留给她和关小东的联系方式,说是她娘家的电话号码。林红红反复拨打,也正是为了核实孟小春是否真如她所说,老家就在县城里。

    这些都说明这个宾馆确实是她的落脚点。

    陆燐沉声道:“这已经不是巧合了。李永傅、刘宽安、赵玉兰、刘艳芳、孙勤源,四个人全部指向同一个村子——起利村。”

    就在此时,严隐惊叫一声:“哇靠,竟然是她!”

    严隐将根据当年见过假媳妇的目击者描述所制成的其中一张模拟画像,与刘艳芳户籍系统里的早年照片进行比对,脸上写满了震惊。照片里的刘艳芳穿着朴素,扎着马尾辫,白皙的皮肤,弯弯的眉毛下是一张清秀的脸。

    其中一张的模拟画像里的“假媳妇”,五官轮廓竟然与刘艳芳有八九分相像。

    “这……那几个骗人的假媳妇中的一个,就是刘艳芳假扮的?”鲁大康双目圆睁,一掌拍在桌面上,“要人钱,骗人感情,还害人性命,天理难容!”

    严隐:“从五官相似度来看,至少有九成把握。再加上她伯父刘宽安恰好是那家宾馆的房东,嫌疑就更大了。”

    年轻时候的刘艳芳和其同伙利用伯父的宾馆作为落脚点,自己假扮成“芳芳”,“孟小春”等未婚女性去骗赵满圆,关小东等人,而得手之后,她杀害了被她所骗的对象,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些受害者甚至连她们的真实姓名都不知道。被她们骗过的人,家庭支离破碎,有的倾家荡产,有的家破人亡,无人幸免。

    做完一起案子之后,便躲在宾馆,或者,其实就居住在那栋自建房里,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也不停改变诈骗的手段,眼见通过媒人物色行骗目标行不通的时候,他们便借着“福佳男装”的店面,以卖衣服为名物色合适的年轻男性目标,而李永傅作为同村人,又是服装店的法人,很难不怀疑他们是一伙的。

    一切都对上了。

    难怪他们当时看到那张模拟画像中女子的眉眼有些眼熟,原来是他们粗略调查过的刘艳芳,只是因为她已经去世了,所以并没有对她进行深入的调查,更没有去调查她年轻时候的长相和成长轨迹,错失了早点发现嫌疑人的机会。

    众人盯着桌上铺开的户籍信息和商户登记资料,脉络一下子清晰了起来:后续的这些年,这个犯罪团伙以同村乡亲为核心,组成了一个诈骗团伙,早早就在南汤县十字街布好了点,明着开男装店做生意,实则靠着店里年轻女性招揽单身男性,再以婚恋为由实施诈骗,一旦得手就借机脱身,闹出人命也早准备好了落脚点掩盖行踪。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不同的人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形成了

    一条完整的犯罪链条。

    可是他们还没摸清这些人到底是怎么杀人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的违法行为。单靠画像和间接证据,还不足以将这个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鲁大康:“当年那些受害者被害的时候,没有摄像头,没有目击者,没有尸体,连案发现场也没了,当年给的彩礼也是现金,要找到他们的犯罪证据可不容易啊!”

    夏明把自己的笔记本递给了严隐,“你再看看这个。”夏明指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记录,“我和陆队这次也问了李桂冠的家属,当年他们的媳妇林小紫的长相和生活习惯,他们对于这个媳妇的描述与刘艳芳和另一个媳妇并不吻合,你试着根据他们的描述,做个新的模拟画像。”

    鲁大康问道:“这个‘媳妇’会不会是杨夏梅?”

    既然是一起连环案,总共6起案子,另外5起都找到了对应的画像,那么这起案子里的媳妇大概率就是杨夏梅了。

    夏明摇摇头:“我和陆队拿过刘艳芳和另一个媳妇的画像,也包括杨夏梅的,给李桂冠家属辨认,他们明确表示不是她。”

    鲁大康:“会不会是杨夏梅进行了伪装,比如换了发型,特地改变口音和生活习惯,又或者故意穿着打扮成另外的样子,让家属认不出来?”

    夏明听了鲁大康的猜测,摇摇头,手指点在笔记本上:“我和陆队也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家属提供的细节太多了——根据李桂冠家属的描述,我觉得这个叫林小紫的媳妇,不太可能是杨夏梅,也不太可能是刘艳芳和另外一个媳妇。身高、脸型是伪装不了的,尤其是左眼角那颗明显的痣,这是很突出的体貌特征,她们三人的资料里完全没有这一条。”

    严隐接过笔记本,目光在那一行行字迹上缓缓移动。他眉头微蹙,提取着关键线索:“林小紫……左眼角有颗痣,习惯用左手拿筷子……”

    严隐做出了这个新的模拟画像后,将画像打印出来发给了大家。

    很明显,这不是刘艳芳,也不是杨夏梅,也不是董美玉的假扮者,而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面孔。

    夏明接过画像仔细端详了片刻,又对照笔记本上的记录核对了几个特征点,点了点头:“这个画像和家属描述的基本吻合。”

    陆燐立刻联系了李桂冠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请他们帮忙找李桂冠的父母辨认。

    那边的民警很快传回了消息,李桂冠的父母一眼就认出了画像上的女子,激动地表示这就是当年那个“儿媳妇”林小紫。

    陆燐挂断电话后,对着大家说道:“既然家属能一眼认出,说明这张画像就是当年李桂冠的媳妇林小紫,她还生过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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