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趟回去,我听新校长说一中的数竞班比原来更大,淘汰体制公平透明,张教和老胡老当益壮,还冲在一线,当年帮李睿作弊的副教练早就走了,问了一圈都说没听过这个人。
因为你高三退赛,楼下宣传栏还挂着我那个国赛第三十名,照片丑得不忍直视,要是换成你,用膝盖想都知道激励效果能是现在百倍,从早到晚都得有小孩去膜拜参观。
遇见你之前,我总对天才这个群体有点偏见,觉得这群人口若悬河、亢奋而自负,生来觉得自己该是全世界的注意力焦点。
你是这种人格的相反面,沉默寡言、表情就那么两三个,备赛的时候往那一坐就能刷题刷到天黑,存在感低到恨不得让别人觉得你今天旷课。
因为你和所有人都太不一样,有人觉得你很酷,有人把你当眼中钉肉中刺。
弃赛前的那三个学期,除了备赛集训,你每天都回四班上晚自习,风雨不动。行政楼乌烟瘴气,你不在我也觉得没意思,也背上包溜回班串门。
一中的回字形教学楼,我们班正好跟四班斜对面。
你那时候坐最后排,角落靠窗,挨着卫生橱和垃圾桶。春来秋往,窗帘飘飘荡荡,我学你学,我睡一觉起来你还在学,刻苦得让我无限流量包的手机都没了滋味。
我从小到大没近视过,这让我无意间窥见了许多秘密。
我知道你偶尔走神时会往前看,隔一会儿又若无其事低下头,也知道你嘴里的“和李睿没什么”是托辞。
很神奇的,在你因为和校董公子打架禁赛一战成名之前,这两件事在我记忆里已经有过交集。
就在那年夏天,你刚转学过来不久。
当时楼底下乒乓球场挖管道,傍黑天下雨,风吹得窗帘跟升旗一样。李睿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把你东西顺着窗口扬了,桌腿嘎吱挺刺耳一声动静,纸页哗啦乱飞,水杯坠着书包往泥坑里落,惹得我们班也都往那看。
那时候是晚自习前的最后五分钟,课铃再一打就是数竞班月考,老胡出题,难度题量都管够,迟到就意味着做不完,下个月就要往A班降。
你不可能有时间去捡包。
见你从后门进来,我多出来的笔攥在手里,还没递到你桌上,就见你从校服口袋里掏出来一把文具。
花花绿绿的,中性、圆珠、涂卡笔、按一下出芯的漂亮橡皮。
一看就是哪个女生给的,和你本人的气质很不搭,里头甚至还混了支漆面珊瑚红的baby万宝龙,我还没看清,就被你装了回去,慎重收了起来。
哪来的大小姐英雄救美。
两个半小时的考试,交卷像扒了层皮,我实在没忍住好奇心。
你一开始什么都不想解释,还是我先说自己看到李睿闹事之后,才开口撇清关系:
不是英雄救美,是道歉。
因为大小姐坐在推拉玻璃窗的另一端,滑轨坏了,她觉得是因为自己才害得你吹风,还平白让人丢了东西。看你起身要走,问了两句赶紧跑回座位,从笔袋里匆匆抓了一把的赔礼。
我那时候还没猜出她是谁,但看得出你对所谓赔礼的态度并不坦然,甚至算得上是局促。
那场考试对你来说难度应该还好,交卷前最后半小时里,我演算得打草纸冒火星子,时不时瞥一眼你那边,见你早就停了笔,桌洞里的手帕纸展开,把被你碰过的笔壳擦了又擦。
数竞班放学晚,我陪你重新回到教学楼下,可能是因为雨下得太大,挖开的泥坑里积满了水,被扔下去的包已经再也寻不到踪影。
这件事的后续我是后来才从你口中补上的。
就在我们拿到A轮投资那年,你过生日一起吃饭,邻桌遇上一中的老同学,大概是你们四班原来的数学课代表,感叹完好久不见,一通恭维,开始天南海北地数人头,挨个扒拉班里人的近况。
说起公主和周知晏最近像是在准备订婚,多年单恋修成正果,官商相衬佳偶天成,又问你这些年有没有女朋友。
人真就能不看眼色到这种程度。
我只能赶紧装耳背,问了他三遍饭店Wifi密码,好让他闭嘴。
你有个屁的女朋友,你恨不得把他杀了。
以前应酬你不碰酒,那天我点的啤酒你倒了半杯。
代驾开车堵了一路,你沉默了一路。
回家在沙发上一声不吭坐了会,我都要走了,突然仰头开始跟我说话,我只能把拖鞋再换回来。
你说运动会的时候,你妈和你妹妹在校门口摆摊。
她举完了牌子换了衣服溜出校园乱逛,估计本来只是饿了想对付两口吃的,最后可能是体委责任心上身,觉得回去不好交差,在摊贩堆里左转右转,站停到你妹妹面前。
是班里好这口的人多,还是小孩在太阳底下晒得她看不过去,没人知道。
那天她打包拎了二十份炒粉回学校,却“像真正的公主”,你妹兴奋到跟你叽叽喳喳说了一夜。
你说当年他们喜欢在你四班门口的橱门上乱写乱画。
因为跟她的橱柜挨得近,她隔三差五就拿湿巾顺手擦了,也没当回事。
你那时候讲两句停一会,停顿的间隙越来越长,分不清是在回忆还是自虐,呼吸声轻得我都怕你说着说着跟电视剧里一样呛口血出来。
你说月考第二天,你就把笔还她了。
她从桌子底下摸摸索索,掏出个挺大的袋子,给你两个包。
一个是和你近似款的崭新书包,没小票,提前剪了标。
一个是前一天晚自习跌进泥水里的旧包,刷得干干净净,飞散的习题纸找不回来了,但水杯好好插在侧兜。
我那时百感交集,劝你就当自己是伊索寓言里丢了斧头的人,上天问你丢的是金斧头还是银斧头,你非要那把铁的,神仙被打动了,所以金银铁都给你了。
其实我心里还憋了句话,当时不太合适,今天估计也不太合适。
但新郎官是世界上最大度的群体,让让我吧:
公主做人做成那样,对别人我会觉得她光芒普照实在是个好人,遇上你这种万年罕见的死心眼,她手都不用勾一下,你估计已经死心塌地给人当备胎,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人家是打着伞去给你捡了包,不是捡了你。
是给了你几支笔,不是项圈。
死心塌地是只有疯子才能做出来的事。
你这样的男的当不了小三,要么黑化了当反派,要么熬到最后上位当男主。
我现在觉得自己一半英明,一半没见识:
在人生这么漫长的维度上,有时候也许真需要一些执念,决定“她捡了你”这件事是真实还是年少妄想的,是这种妄想能有多深,能持续多久。
半路失散的都不是良人,你是出现时机不太对的官配。
张教那几年常给我们灌鸡汤,说数学的魅力在于坚实和可靠,一条定理一旦被推理证明,就是绝对的。
在古希腊成立、今天成立、菜场买菜时成立、遥远的星系深处也成立。钻石会在一千五百度的高温下变成石墨,但数学无惧水火、时代或战争,是人类能触达的唯一永恒。
世界充满不确定性,而数学是那个确定性的避风港。没有声音的语言,才是宇宙的语言。
在台上这段话我肯定念不出口,太酸了。
但这封信写都写了,我还是想说,满嘴承诺和誓言的男的有千千万万,信一句人这辈子就完了,但公主还是能信你。
定理成立的期限是宇宙灭亡,你会忠于她的期限是你的存在。
我是这样觉得的。
好听的不好听的话都说了个遍,最后还是再祝福你:
霁青,新婚快乐。
祝你们将来一切向上走,敞开心扉相伴一生。
以后嘴甜一点!
林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