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律师,我请问。”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
“外出,和野狗夺食,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徐良身体前倾,眼眸压下,一双锐利的视线死死盯着张浩。
他的声音在众人耳旁响起。
“是偷窃?”
“是可耻的偷盗行为!?”
“请正面回答我!!!”
骤然间。
庭审现场气氛顿时凝重,现场之人开始小心翼翼呼吸,生怕吸气声过大引起他人的注视。
但相应的,他们脑海中也下意识浮现出徐良的询问
死者是偷窃
死者是偷窃!?
“我”
张浩面色一变。
以往他都只顾着给段飞鹏杜泽辩护,只想找到个角度。
眼下,被徐良如此发问他心情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将死者定为偷窃的小偷!?
张浩表情严肃,心情紧张,急忙开口说道:
“我的意思上,在法理上,死者的行为构成偷窃的行为!”
“他侵占了面包店的所有权!!!”
从法例来看,面包店垃圾桶内的东西,所有权并未经过转移,依旧属于面包店。
这时候,他人的触碰,便会导致侵犯所有权。
但.
“所以,哪怕只是一块发霉,常人见了绕道而走的面包,馒头甚至它被丢在垃圾桶,死者也不能捡走!?”
徐良的脸冷下,语气愈发生硬。
“即便他处于极度饥饿,哪怕要死!?”
东国有个法例叫紧急避险。
什么是紧急避险?那便是在紧急时刻,如威胁到你生命安全的情况下,你可以为了躲避危险而做些出格的事。
比如。
当你被枪顶着脑袋,让你去偷钱,这时候你进行偷盗一事,在事后并不会被定义为小偷,又或是犯罪团伙。
又或是快要饿死时。
这时若是有一保护动物在身侧,你也可以将其杀死吃肉!
只不过死者.
“根据监控,以及口供显示。”
“死者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境地,对方并未达紧急避险的程度!”
张浩面色一扳,双手攥紧开口道。
“既不属于紧急避险,在法理上便属于偷窃!”
还在说偷窃.
石山揉了揉眉心,他并未遏制两人之间的争辩。
张浩提出的角度.哪怕是休庭也不行。
所以,眼下需要争出一个结果!
否则
泼天的骂名能把石山淹死!
想到这。
石山等人扭头看向原告席。
而此时。
徐良也站起身,他眼神中隐隐带有些许怒意,厉声质问。
“那我请问,法理有没有规定.”
“一个十岁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法理有没有规定,需要给一个公民赋予最基本的人权!?”
“有没有规定”
“乞丐,也是人!?”
三声质问,顿时令张浩心头一跳,双眼瞪开。
根据法例来看,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只要是东国境内的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费由官方所出。
而死者呢?
当别的孩子还在上学,还在朗读时,他像一条老鼠一样混迹于城市的下水道。
没错,就像一只老鼠。
人人喊打的老鼠!
对方身上的气味,以及他的行为,会本能的令第一眼见到他的人所厌恶!
“不,我的意思是”
张浩绞尽脑汁,此时额头上渗出些许汗液。
“死者的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并且,你方所说,与本起案子无关.”
“无关?如何无关了!?”
徐良步步紧逼,不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
“我问你,死者在没经历义务教育的情况下,是否识得上面的字!?”
张浩心头一惊,正欲开口解释。
徐良却率先开口。
“不认识!”
“本案死者并不认识垃圾桶上,那‘禁止他人触摸’的字迹!”
“那我再问,在不认识标语的情况下,死者是否存在主观偷窃意念!?”
在法例上,审判一个人主要要看两部分。
一,对方犯罪的后果。
二,对方犯罪时的主观意念!
而死者很明显。
他并不知道这标语,所以,他也只认为自己是在进行日常的翻垃圾桶,而非盗窃。
“从主观意念上,死者并不存在盗窃这一事!”
“对方律师,你方观点是在强词夺理,胡搅蛮缠,没有半分道理可言!”
徐良生气了,他的声音带有强烈的个人情绪色彩。
可现场没有一个人阻止。
“甚至,这是所谓‘莫须有’的罪名!”
“你在往一个死人身上泼脏水!”
如果张浩所说,死者的行为被坐实.
那会发生什么?
全东国将不会有任何一个乞丐和流浪汉!
有的,只有大片大片的小偷和窃贼!
他们所翻任何一个垃圾桶,都是带有偷窃意念,是违法,是犯罪,是屡教不改!!!
张浩满头大汗。
他咽了咽口水,将额头上的汗水抹干,内心十分焦灼。
对方明明并未摆出证据,也没说出反驳的具体观点。
可给他的压迫却一点也不少。
为什么?
因为大义!
没错,张浩看出来了,徐良这是跳出案子,想将他的话抬到一个很高的阶级,用大义来压他!
想到这。
张浩内心不断唾骂着,脸上却连忙开口反驳。
“对方律师,我再次重申一遍。”
“我方的观点为,被审者之所以死亡,是因被我方委托人误认为窃贼!”
他开始退而求其次。
自己的目标从不是攻击他人,而是扭转杜泽段飞鹏的杀人动机。
只要主观攻击变为意外致死,杜泽极有可能变成死缓.
虽说坐实死者是小偷更容易达到目标。
可在大义面前
他硬碰硬只能变成一地的碎玻璃碴。
“因此,双方才爆发出矛盾!”
张浩急忙大声开口道。
“而并非是我方被审人故意伤害故意攻击,才导致案发亡!”
“应当改判过失致人死亡!”
石山没开口,只是高坐在审判席,冷静看着。
徐良也没管法官。
他直接开口道:
“过失致人死亡?”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徐良此时单纯没有用任何法例来辨证。
他只是单纯在发泄自己情绪罢了,看着张浩,出口便是咄咄逼人!
“既然你认为被审人是过失杀人。”
“那么,从今往后,是否其余人在黑夜看到流浪汉翻垃圾桶,也可以将其以过失杀人将其杀害!?”
“法律是否有给他们赋予平等人权!?”
平等人权这才是最根本的!
“特殊情况应特殊对待!”张浩道。
“你有特殊对待吗!?”
徐良怒道:
“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起,连口干净的水都喝不上,他没偷没抢,只能以吃腐烂发臭的垃圾维持生计时你没特殊对待!”
“当他不认识字的时候你也没特殊对待。”
“甚至,就连他从头到尾都未反抗,直到被当老鼠一样打死时,你也没特殊对待。”
“反倒是涉及到你方利益时,你却认真对待!!!”
徐良大声质问,伸手指着对方鼻子。
“我请问,究竟是特殊对待死者,还是”
“特殊对待两个刽子手!?”
“对方律师,我现在对你的职业道德持怀疑姿态!!!”
此话一出。
现场顿时精神一震,仿佛三伏天泡了个冰水澡。
之前他们被张浩的逻辑给搞的晕头转向没反应过来。
但眼下经过原告这么一说.
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对方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真若是以他的话来判,可没有半分特殊对待死者的样子
反倒是,在宽容被审人。
宽容两个虐杀他人的刽子手!
原本安静的场下此时也逐渐骚动起来。
“没错,特殊对待就要有个特殊对待的样子!”
“故意杀人还得被特殊对待?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
“以后我看谁不顺眼杀了说我觉得他是小偷,难道这也是过失致人死亡?”
“这是无良律师!连最基本的道德都没有,说这话难道没问过自己的良心吗!?”
“.”
众人义愤填膺,语气中火药味逐渐激增。
是的。
张浩就是在强词夺理!
对方没有实证,其所有观点全是主观意念,唯一的作证便是垃圾桶上的标识!
可问题也来了。
有谁会认为,大半夜的看到个人翻垃圾桶,觉得他是在偷东西?
更别说见义勇为阻止对方了!
客观上完全和观点构不成!!!
既如此.那便和嘴硬没有半点区别!
此时。
所有观看电视的人也皱起眉来,眼神不善的看着张浩。
“我”
张浩语塞,他嘴唇蠕动片刻,终究是没话说了。
随即陷入沉默。
他自己也知道他的观点没有依据。
之所以还掏出这些话,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他想赢。
哪怕只是让死刑变死缓,对他来说也是极强的胜利!
但可惜。
胜负之心一旦绕开案子,那所做的所有事都是违背道德!
见此。
徐良深吸一口气,他压下对张浩的怒意,而是站起身,扫视一圈后,沉声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听审席在坐各位公民。”
“我可以以律所的信誉向各位进行担保,从2004年12月13日,我接下这起案子。”
“到现在,2005年,3月1日,近四个月的时间,我.”
“没有半分收入,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没有收入?
话音落下的刹那。
现场稍稍一愣,下一秒,齐齐错愕住。
这世界虽然律师可以参与原告,可大多数也是要死者家属花费巨量资金的!
否则,谁愿意既承担责任,又没有半分好处的给你打官司?
更别提段飞鹏这案了。
在案件初,可没有任何一人能认为案子能打赢的!
接案,便是破坏口碑,纯纯将胜率往下拉!
直到14号检察院宣布案件由律师进行代理,所有人才感到震惊,纷纷猜测死者究竟花了多少钱,又或是吴勇究竟从哪整来的钱聘请徐良。
而眼下,对方竟亲口说
无偿!!!
“之所以没酬劳也接案。”
“因,13号晚。”
“受害者家属吴勇曾跟我说过一番话。”
“他们这些人,生来就低人一等,自认不是人,甚至是拟人。”
“从有意识的那一刻,他们便不会幻想自己的未来,因为拥有未来是一种奢望,或许今天会死,也可能明天会死。”
“唯一的念头,就是活过今天,再活一天,然后继续苟延残喘。”
“为了这个目标,他们不会有任何尊严!”
“吃泔水、和野狗夺食,又或是钻入肮脏的下水道,这些都习以为常。”
“想活,就得忍,忍不下去便没得活。”
“我相信,死者在死之前,或许幻想过,他不推被审人那一下,不反抗,忍下去,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等到被审人没了乐趣,或许就不用死,他可以继续像条野狗苟延残喘”
徐良沉声开口。
随着他的声音缓缓落下,现场众人竟在没法官管理的情况下,渐渐安静下去。
直到最终法庭只有他的声音在回荡。
最终.
“法例赋予他们与公民平等的人格。”
“即便社会否定他们生存的权利”
“但我方仍认为.”
说着,徐良顿了顿。
他吐出最后几个字。
“至少,他应当以一个东国公民的身份死去,而行凶者,也将以杀害东国公民被判罚!”
“如若对方律师依旧固守己见.”
“我方愿陪将案子进行到底!”
话毕。
徐良便将麦克风推到一边。
他不再开口,只是默默坐在原告席位。
话毕。
现场没有一片声音,只是安静着。
谁都没想到吴勇等人的生存环境竟如此恶劣,与之对比的,又是段飞鹏那养尊处优的环境。
两者之间的对比,令人感到愈发的沉默。
被告那边也没说话。
良久,
审判席上的审判长石山动了。
所有人下意识看向他。
无论怎么说,双方又或是呈现出怎样的证据,最终,定罪的法官。
若是对方不认可,哪怕徐良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丝毫作用!
而石山的态度
他冷着一张脸,看不出半分情绪。
石山看向被告,“被告方,是否还有话要讲述?”
张浩张了张嘴唇,最终却也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只是摇摇头,开口道:
“没有。”
闻言,石山点了点头。
“本案,被告方所递交观点,本案.”
他顿了顿,随即继续道:
“不予认可!”
“二审.”
“维持一审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