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省高级法院。
候审室内。
“这两年怎么这么多事”
“我感觉自从04年下半年开始,就没一天消停的!”
“前两天刚处理完郑梅,现在还得打‘锦江酒店坠尸·案’,等两天估摸着还得打吴勇案仔细一想,全都是瀚海市的!”
“唉”
“.”
候审室内。
一群级别十分之高的法官此时聚集在这,虽不感到压力山大,却还是忍不住咂舌。
没错,他们便是高级法院,本次负责‘锦江酒店坠尸·案’二审的法官团队!
由石山担任审判长。
其余若干法官担任审判员等位置。
如说他们和赵义等人有什么区别,那便是.
专业性!
没错。
高级法院的法官一般专业性会很强,因为需要打到省级法院的几乎没有小案。
要么是十分复杂的金融案。
要么便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前者需要动脑,后者更是得严阵以待!
至于眼下的案子.
说实话,案子不算特别复杂,可涉及到的东西却异常严重。
学校、年龄、流浪汉、虐杀
这么说吧。
随便拎出来一个,那都是会令中级法院不断休庭的因素!
可眼下,如同大锅烩一般,直接融在一起.
“二审主要看原告的发挥了。”
石山深吸一口气。
他见过徐良。
当初陈东案过后,下去处理陈建的人便有自己一个。
石山此时冷静思考道:
“被告方没有明确的证据,只是角度很刁钻。”
“如果原告发挥好,二审.不用休庭。”
想到这。
众人全都点点头。
“还有多长时间开庭?”有人询问。
石山看了眼手腕上的表,沉声道:
“十分钟。”
“十分钟后二审开庭!”
瀚海市。
中级法院,一个会议室内。
赵义守在电视机前,心中紧张万分。
他沉沉吸着气,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那还在播放广告的电视。
还有十分钟,二审就要开庭了!
“二审应该不会驳回一审,除非张浩给出什么重量级的证据。”身旁有人开口说道。
赵义点点头,内心却还是十分沉重。
二审是一审的上级。
一审判罚死刑,二审若是驳回,那一审可是得吃个挂落的!
更别说,这案子涉及到的因素还十分敏感,真要驳回一审判决.估摸着赵义得吃不少苦头。
但话也说了。
这是在驳回的情况下。
如果二审没有驳回呢!?
若是二审没驳回,这就是一次政绩!
法官也是有绩效的,判案有效,说不定还能挪一挪位置。
虽说赵义没多少上进心,基本都是被推着走。
但如果能远离瀚海市,远离徐良那他还是想升上去的!
“还有三分钟。”
看着时间。
赵义心中呢喃着。
身旁等待其余人到来开会的法官,此时也下意识看了过去。
两分钟.
一分钟
三十秒、十秒、三秒.
开庭!
霎那间,电视上忽的出现新闻节目!
所有人严肃看着。
“吱~”
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内。
随着法警将厚重的大门缓缓推开。
霎时间,听审席上那无数的人影出现在他面前。
潦草看去,少说是中级法院的两倍!
“所有人起立,请法官入席。”
书记员开口,声音响彻在现场。
霎时间,乌泱泱的所有人站起身。
石山深吸一口气,身穿长袍,带着团队往审判席上走去。
这么多人关注的案子.
他也没打过多少次。
但石山的抗压能力十分优秀。
石山来到审判长的席位上直接落座。
现场的众人也直接落座。
石山看了眼材料文件,沉沉开口道:
“原告方、被告方请入庭。”
霎时间。
高级法院内两个候审室中,几个人齐齐站起身,被法警带领,往庭审现场走来。
“吱~”
门开了。
霎时间,空旷无比的庭审现场映入徐良眼中。
远比中级法院要恢弘的多!
徐良面不改色,带着人,往原告席上走去。
双方落座。
石山石山点点头,开口继续走着流程。
“本庭,现审理瀚海市‘锦江酒店坠尸·案’,一审由瀚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二审,一审于2月9号判决.”
“根据材料显示,被审人杜泽、段飞鹏,于2004年12月6日,在瀚海市将”
“一审裁决如下。”
“被审人杜泽,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判处死刑!”
“被审人段飞鹏,犯故意杀人.判处死刑!”
“因不满判决,被审人依法进行上诉,现岚山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召开二审。”
“现在,我宣布.”
说着,石山的眼眸一凝,他手中锤子直接落下。
“砰!”
“开庭!!!”
开庭!!!
霎那间,现场所有人精神一震,不等他们反应过来,石山便扭头看向被告席。
“请被告方对您方诉求做出陈述。”
闻言。
所有人目光聚焦在张浩身上。
张浩硬着头皮站起身。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记者,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张浩,权限范围”
“我为被审人段飞鹏杜泽做”
说着,他微微一顿,开口道:
“减刑辩护!”
减刑辩护?
那这是真想说些什么了!?
霎时间。
原告席上的徐良眯了眯眼,并未说话,而是安静看着对方发挥。
张浩此时继续开口道:
“一审中,法院判定被审人段飞鹏与杜泽,因故意杀人而导致受害者死亡。”
“但,经过进一步调查,我发现12月6号,案发当晚八点,被审人并非故意杀人,而是”
说着,张浩开口道:
“意外致人死亡!”
意外致人死亡?
霎时间,现场有些哗然。
故意杀人和意外致人死亡,两者间虽都是导致他人死亡,可判决起来却天差地别!
况且。
就现场那个样子,哪来的意外之人死亡!?
石山皱起眉来。
他也是看过徐良给出的监控的,案发现场分明是意图明显的凶杀!
石山当即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陈述你的依据。”
张浩点点头,他咽了咽唾沫,下意识看了眼这些眼睛。
说实话。
他确实找到一丝丝的突破机会。
但问题在于,一旦说出口百分百会招来骂名!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骂名!
但没办法。
既然自己是辩护律师,自然得守职业道德,否则直接放弃,这才最应该骂.
想到这,张浩皱起眉,梳理脑海中的思绪,随即娓娓道来。
“尊敬的审判长。”
“在一审时,原告呈上的证据显示,江海、杜泽、段飞鹏三人在‘桂花大街’将受害者凶杀致死。”
“但,根据我进行梳理,发现一件事,那便是”
张浩逐渐进入状态,他最擅长的便是从细节处找出破绽。
眼下的案子,他要说的虽然有点强词夺理,可怎么说,也是可以尝试的突破口!
“被审人的杀人动机!”
张浩眉头一凝,他开口道:
“从视频开始到结尾。”
“因为像素问题看不清双方唇语,所以,只能看到被审人在第一凶杀现场将人杀死,随后抛尸。”
“在一审过后,我对被审人进行过细致的询问,最终发现.”
“被审人之所以对其进行殴打,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死者当时在”
说着。
张浩微微一顿,吐出一个意想不到的词。
“行窃!”
行.行窃?
现场所有人错愕。
石山凝起眉。
徐良眯起眼,饶有兴致的看着对方。
张浩继续开口说道。
“段飞鹏在2004年,12月6日晚,晚上八点途经桂花大街。”
“期间,所看到的画面是一个人影,在面包店的后门鬼鬼祟祟,翻找着什么东西。”
“同时,这人影手上还拿着一些面包店内昂贵的面包。”
“于是,三人认为对方是在行盗窃一事!”
盗窃一事.
也就是说
“被告方。”
石山皱起眉,沉思开口道:
“你方意思是,案发时,第一受害者是以一个小偷的身份出现在案发现场?”
小偷?
受害者是小偷?
“不,我方的意思是,在被审人段飞鹏的眼中,受害者是小偷!”
张浩直接否决。
“而正因这种视角,导致三人被误导,认定其是小偷。”
“随后,三人上前,本意是想将小偷进行驱赶,令其放弃偷盗!”
“但因双方信息不一致,导致起了冲突,后又互相殴斗,导致冲突加剧!”
“最终才导致死者意外死亡!”
从这种视角来看。
大概上的逻辑确实行得通。
可.
按着他人脑袋,用棍子打,也能是意外致人死亡!?
徐良的眼皮一沉,却没说话,继续听着。
张浩感受着视线投来,却依旧顶着压力,继续开口道:
“而我反复观看其视频后。”
“最终发现一件事,那便是,死者.的确构成偷盗行为!”
构成偷盗行为!?
霎时间。
所有人莫名其妙感到一股愤怒,怒视张浩。
包括审判长石山,盯着张浩的眼神也是极其锐利。
他沉声说道:
“被告方,请问你是否有依据?”
“有。”
“麻烦审判长,将一审时,原告方所呈上的监控视频,定格在案发当晚,晚上七点四十五分二十三秒!”
张浩开口,这些事他早已铭记于心。
闻言。
得到石山准许后,书记员开始将一审法庭给的视频进行回调。
不多时,对方所说的时间点便调出!
这是死者被段飞鹏殴打的时候!
现场满是打斗痕迹,垃圾桶东倒西歪。
“麻烦书记员对倒在地上的垃圾桶进行放大!”
张浩开口说了一句。
书记员按照其话将其放大。
这垃圾桶是店主私人购买的,不然那地方连垃圾车都进不去,也没什么居民,城市管理人员不可能在这放个垃圾桶。
只不过外貌相似罢了。
但.
“各位注意,垃圾桶上是有警示标语的!”
张浩忽的指着其中一点开口道。
众人闻声看去。
却见,垃圾桶表面上,赫然贴着一张.黑白分明的纸张。
尽管被脏水所浸泡,且监控像素模糊,却依旧能看清上面的字迹。
这些字是
【禁止他人触碰!!!】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民法典》第 207条及物权理论,所有权的放弃需满足主观上明确抛弃意图且客观上脱离对物的控制。”
“很明显,禁止他人触摸,让这桶内的物品所有权并未转移。”
“并且,垃圾桶的位置位于面包店后厨后门!”
“从地点,以及标语来看,垃圾桶内的东西,所有权依旧属于面包店!”
张浩一口气将这些话说完。
最终,他才撂下定论。
“所以,2004年,12月6日晚上七点半。”
“从法例上来看,死者侵犯了面包店的利益,对其进行了如偷窃一类的行为。”
“正因如此,所以,才会出现后续被审人与死者的矛盾,最终导致死亡。”
“被审人在第一案发现场,并无故意伤人意图,应当改为意外致人死亡”
面包店,甚至是一些大型餐饮店的私人垃圾桶都会贴上这种标语。
原因便是因为撇清责任。
因捡垃圾而吃坏肚子的,无法对这些店进行索赔。
只要所有权并未转移。
那在法例上,这些垃圾并不算垃圾,依旧属于私人物品。
张浩是想利用这一点,将第一死者的死亡原因,从故意杀人改为意外致死。
确实可以。
甚至说,若是抹除掉故意杀人.杜泽或许能改成死缓!
但.
吃相有点难看了。
霎时间。
整个高级法院庭审现场沉默下去,难以言喻的气氛在众人心头弥漫。
很安静,静的可怕。
直到。
石山深吸一口气,压下自己的怒意。
他扭头,冷冷看向原告方。
“原告方,对被告以上陈述,你是否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他是法官。
是公立的法官,尽管生气,但也要克制住,否则在法例上便是不公平。
徐良就不用了。
“有。”
他淡淡吐出一个字。
随即,徐良冷冷看着张浩,他气极反笑,深吸一口气,厉声询问道:
“被告方,我想对您问几个问题。”
话毕。
也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徐良脸色一变,沉声开口道:
“你的意思是。”
“死者,在以观音土饱腹的情况下,外出,和野狗夺食,在垃圾桶中只为找几块发霉的面包和馒头,在你方眼中.”
“是偷窃!?”
徐良死死盯着张浩的双眸。
声音无比响亮,在所有人耳旁炸响。
“请正面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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