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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3章 辉瑞再次内部讨论

    陈默看着两人惊讶的眼神,继续解释道:

    “这样,在法律文件上,股权是50:50,满足了辉瑞对内‘平等合作’的表述需要。

    在实际运作中,华兴通过这1%的黄金股,仅仅锁定了最核心、最根本的战略方向不跑偏,保证了我们投入的‘技术灵魂’不被稀释或误用。

    而合资公司绝大部分的经营自主权和决策空间,都交给了由辉瑞主导的经营管理层。

    这既体现了华兴对辉瑞产业能力的信任和尊重,也保障了华兴最核心的战略利益。”

    “同时,”陈默补充:

    “关于未来股权转换,我们可以约定,当合资公司累计销量达到某个门槛,比如60万辆,或者成功开发并量产了第二代完全基于华兴最新架构的平台后,这1%的黄金股自动注销,股权恢复标准的50:50。

    届时,合资公司已经成熟,团队融合顺畅,战略文化成型,不再需要特别的保护条款。”

    郭宏斌和王援朝彻底愣住了。

    妙啊。

    这个方案的精妙之处在于:它用极其精巧的法律和治理设计,绕过了“控股权”这个敏感字眼,却用“黄金股”实现了华兴对最核心战略底线的守护。

    同时,将极大的日常经营主导权赋予了辉瑞。

    并且,这个特别安排还是有时效性的,未来可以自动解除。

    这完全超出了常规的股权谈判范畴,需要极高的法律智慧和商业创意。

    王援朝大脑飞速运转。

    这个方案,可以说极大程度地照顾了辉瑞的“面子”(法律上50:50)和“里子”(日常经营主导权),而华兴只拿走了确保技术路线不走样的“保险丝”。

    虽然这“保险丝”至关重要,但在内部解释起来,比单纯的“华兴控股”要容易得多。

    “陈总......这个思路,非常......独特。”郭宏斌缓缓说道,眼中闪过兴奋,“我们需要让我们的法务和战略团队仔细评估一下。”

    “当然。”陈默点头。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个不成熟想法,供两位参考。

    或许能为我们打破僵局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无论最终是否采用,都希望两位能感受到,华兴推动合作的诚意和解决难题的创造性。”

    他没有施加任何压力,只是提供了一个备选方案。

    郭宏斌深深看了陈默一眼。

    这个年轻人,不仅在技术上强悍,在商业谈判中也如此老练而富有创意。

    先是在下午的谈判中坚守底线,展现专业和强硬;

    又在僵局时,通过私下场合,抛出这样一个极具建设性甚至有些“让步”意味的方案。

    这张弛之道,把握得炉火纯青。

    “感谢陈总的坦诚和智慧。”郭宏斌郑重地说,“我们会认真考虑这个方案。”

    短短几分钟的私下交流,可能比一下午的正式谈判更有分量。

    送走郭宏斌和王援朝后,陈默站在酒店门口,微微舒了口气。

    姚尘风不知何时走了过来,拍拍他肩膀:“怎么样?有戏吗?”

    陈默笑了笑:

    “给了他们一个新的选择。

    比直接要51%可能更容易接受些。

    关键看他们内部能不能转过弯来。”

    “黄金股......亏你想得出来。”姚尘风咧嘴一笑,“不过挺妙。既抓住了要害,又给了对方台阶。徐总知道吗?”

    “来的路上跟徐总电话汇报过思路,他同意试试。”陈默道。

    “行,等着吧。明天看反应。”姚尘风看着辉瑞车辆离去的方向,“这帮老哥,估计今晚要睡不着觉咯。”

    翌日上午,辉瑞代表团并未安排与华兴的正式会谈。

    赵梦受陈默委托,询问是否需要安排参观松山湖测试场或其他活动,被郭宏斌婉拒。

    “感谢华兴的周到安排。我们今天上午需要在酒店开个内部会,梳理一下昨天的讨论。”郭宏斌如是说。

    这在意料之中。

    陈默抛出的“黄金股”方案,需要辉瑞核心决策层消化、评估、争论。

    酒店套房的会议室里,气氛比昨天在华兴时更加凝重。

    郭宏斌、罗世宏、王援朝、孙立军、李振华、钱峰、赵晋阳,七个人围坐。

    王援朝详细复述了昨晚陈默提出的“50:50+1%黄金股”方案,并附上了自己的初步分析。

    “这个方案的精髓在于,”王援朝总结道:

    “它把‘控制权’这个笼统的概念,拆解成了‘战略底线守护权’和‘日常经营管理权’。

    华兴只要前者,而且是局限于最核心的几项战略事项。

    后者,也就是合资公司绝大部分的实际权力,交给了我们。

    在法律文本上,我们依然是平等的50%股东。

    这对我们内部统一思想、调动资源,阻力会小很多。”

    李振华从财务和法律角度分析:

    “从财务报告合并角度,因为华兴没有一般性的控股权,合资公司可能不需要并入华兴报表,这或许符合他们的一些考虑。

    从法律上,‘黄金股’的设计需要非常严谨的章程条款支持,但技术上可行。

    关键是那几项‘战略事项’的定义,必须清晰、无歧义,且范围不能随意扩大。”

    钱峰点头:

    “定义必须是封闭式列举,不能有‘等其他事项’这种兜底条款。

    而且,行权程序要明确,避免滥用否决权导致公司僵局。

    另外,关于黄金股自动注销的条件,无论是销量或技术里程碑也需要明确是可量化的。”

    孙立军更关心技术层面:

    “如果日常研发和产品定义,我们和华兴是平等决策,那在具体技术问题上出现分歧怎么办?

    比如某个底盘调校方案与智能驾驶标定的匹配度,如果双方工程师团队意见相左?”

    王援朝道:

    “这就是总经理和联合团队双负责人机制要发挥作用的地方。

    需要建立技术争议的升级解决机制,最终可能还是需要双方技术负责人协商,或提交董事会技术委员会裁决。

    但至少,我们在大部分问题上有了平等对话和决策的基础,而不是华兴一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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