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是散衙时分,路上有不少骑马坐轿的官吏。
裴恒还在笑,忽然凑过来问了一句:“对了,方才她哥哥叫她念念,应该是她小名吧?
慕安,你觉得这个名字好听吗?
念念,念念,真好听。”
顾慕安抽了抽嘴角,好听,他也觉得好听,但这话他不能说。
“嗯。”他敷衍了一声。
裴恒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兀自沉浸在自己的欢喜里。
马车在宁国公府门口停下来。
两人下了车,裴恒拍了拍顾慕安的肩膀,咧嘴笑了笑:“今日多谢你陪我去马场了。
要不是去马场,我就遇不到念念了,兄弟,改日请你喝酒。”
“好。”顾慕安应答时,心中苦涩不已。
裴恒翻身上了拴在门口的马,夹了一下马腹就跑远了。
骑马的姿势意气风发,一看就是高兴坏了的那种。
顾慕安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站了好一会儿,才转身进了府。
管家迎上来,接了他的外袍:“世子爷,晚膳已经备好了。”
“我暂时没胃口,先不吃,端碗茶送去书房。”管家应了一声,顾慕安穿过回廊往书房走,心里乱得很。
进了书房,把门关上,他一个人坐在桌案前。
屋子里点着两盏灯,光线还行。
他坐了一会儿,拿过一张信纸来,提起笔。
他有个笔友,通信两个多月了,对方自称“竹君”,他一直将对方视作知己。
有些不能对人说的事情,都能与他说。
他可以与他从经商聊到时政,偶尔也聊聊诗词。
竹君这人说话有趣,不拘一格,有时候突然冒出来一句话,也能把他逗笑。
他挺喜欢这个笔友的,不,应该说他挺依赖这个笔友的。
他在京城长大,身边不缺朋友,可大多是世家子弟之间的客套来往,真正聊得来的没几个。
裴恒算一个,但裴恒那脑子,聊打仗行,聊别的就费劲了。
竹君不一样,什么都能聊,还都很有见地。
顾慕安想了想,开始写信。
他告诉竹君,他今天在马场遇到了一件事。
有个姑娘从马上摔下来,满头是血,他和好友一起把人送去了医馆。
他没写自己的心思,只是平铺直叙地写了经过。
可写到最后,他还是没忍住,加了一句。
他问竹君:若你的至交好友与你同时倾心一人,你当如何?
写完,他看了一遍,觉得问得太直白了,又不想改。
索性封好,叫来书童。
“送去平安巷。”平安巷是竹君留的通信地址。
他从不知道那里住的是什么人,每次都是把信放到那里的门房处,第二天就会收到回信。
书童接了信跑出去了,顾慕安端起茶碗喝了一口,心里并没有平静多少。
他闭了闭眼,脑子里又冒出乔竹珺的脸。
那张脸在阳光底下明媚得很,比他见过的所有闺秀都好看。
不是那种精心描画出来的好看,是自然带劲儿的鲜活。
世人都说她死缠烂打,但他觉得,对方敢爱敢恨,勇敢追求自己所爱。
这样的女子,他欣赏,尊重,且心动。
他摇了摇头,灌了口茶压了压。
……
裴府,后院练武场。
裴恒换了身短打就冲了出来,一把抄起架子上的银枪。
他单手握住枪杆,步子一沉,枪头朝前一送。
刺、挑、崩、拦。
每一招都带着风声,枪枪扎实。
他在边关打了四年仗,这套枪法是在死人堆里磨出来的。
一招一式没什么花哨,全是杀招。
可今天练着练着就走神了,一枪刺出去扎在了木桩上,木屑飞溅。
他盯着那个木桩看了半天,脑子里想的是乔竹珺倒在他怀里的触感。
软,很软。
他在边关待了那么多年,搬伤兵背兄弟,从来没觉得一个人能那么轻那么软。
她倒过来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僵了。
还有她身上那股味道,说不上来是什么味道,不是熏香也不是脂粉,就是闻着让人心里发慌的那种。
他使劲摇了摇头,把枪拔出来继续练。
可练了几下又走神了,这回想的是她翻身上马的动作。
利落,太利落了。
他见过不少会骑马的姑娘,京中世家女子多半也学过马术。
但没一个能在受了重伤脑袋还流血的情况下,单手撑地跃起,翻身上马的,那动作跟军中斥候有的一拼。
裴恒越想越佩服,越佩服越觉得心疼。
这么利索的一个姑娘,怎么就从马上摔下来了呢?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总觉得哪里不对。
在战场上练出来的直觉告诉他,这事不简单。
枪尖在地上划了个圈,他做了个决定。
明天让福安去打听一下,看看那匹马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匹烈马会交给一个姑娘家。
又练了一刻钟,天彻底黑了。
后院的灯笼亮起来,他身上出了一层薄汗,总算把那股子心慌的劲儿练下去了一些。
“少爷,该用膳了。”门口老管家赵叔探了个头进来。
裴恒“哦”了一声,把枪放回架子上,往外走。
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回头问:“赵叔,你说一个姑娘受了伤,我想去看看她,合不合规矩?”
赵叔愣了一下,他在裴府伺候了二十多年了,看着少爷从光屁股的小娃娃长成一个大将军。
这少爷,长这么大还没问过跟姑娘有关的事。
今天这是怎么了?
“这得看什么关系了。
若是亲眷,自然合规矩。
若是……少爷?”
裴恒没听完就走了,走了几步又折回来,脸有点红。
“那如果关系还不算熟呢?”
赵叔摸了摸下巴,老实说:“那便不太合适了,冒昧登门怕冲撞了人家姑娘的名声。
若是实在担心,可以让人送些药材补品过去,问候一声。”
裴恒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对啊,我可以送东西过去,赵叔你真行!”
说完一溜烟跑回了自己院子。
赵叔站在练武场门口,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随后又开心的笑起来,少爷这是开窍了啊。
可看那傻样,这窍开得歪歪扭扭的。
裴恒回了院子,在房里翻箱倒柜,他要找点好东西送过去。
翻了半天。
兵书,地图,匕首,磨刀石,一罐腌得很辣的牛肉干。
……
全是些什么玩意儿。
他继续翻,从柜子最底下翻出来一个小匣子。
打开一看,是一块血玉。
他想起来了,这是去年在边关打了一场大胜仗之后,从缴获的敌酋财物里分到的。
玉色红润通透,品相上佳。
他当时觉得这东西没什么用,就丢箱底了。
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他把血玉拿出来擦了擦,又找了两瓶上好的金疮药放在一起。
想了想,血玉放回去了。
又拿出来,又放回去,来来回回三趟,最后还是放进匣子里了。
他想以后亲自将这血玉交给她。
他叫来亲兵福安。
“明日一早,把这个送去乔府,指名给乔家二小姐。
就说裴恒问她伤势可好些了。”
福安接了匣子,看了看自家少爷的表情,耳朵红的,跟他们在北边煮了一天的冻番薯一个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