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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章:修钢笔老先生,守住笔墨与旧书信

    林小满在雾巷的第十四天,发现了一个她之前从未注意过的地方。

    那是在巷子中段的一条岔巷里,岔巷很窄,窄到只能一个人通过,青石板也更窄更滑,上面长满了青苔,踩上去要格外小心。岔巷的尽头有一扇木门,门是深棕色的,漆面斑驳,门楣上挂着一块小木牌,牌子上写着三个字——“笔春秋”。字体是毛笔写的,行书,笔画流畅,看得出写字的人有功底。木牌下面还挂着一支毛笔,笔头已经干了,硬邦邦的,像一支被冻住的箭。

    小满之前经过这条岔巷好几次,但从来没有走进去过。不是没看见,而是每次都有事——要去送货,要去老赵的铺子,要回客栈吃饭。今天下午她没事,陈守安说今天货少,她自己送完了,老赵下午没客人让她先回去,杨婶说晚饭还要一会儿才做好。她闲下来了,忽然想起了那条岔巷,想起了那扇木门,想起了那块写着“笔春秋”的牌子。

    她走进岔巷。巷子很窄,两边的墙壁几乎要碰到她的肩膀,墙上的爬山虎从墙头垂下来,叶子在她头顶上摇晃。她走得很慢,每一步都踩稳了才走,怕滑倒。走了大概二十步,到了那扇木门前。

    门是虚掩着的,留了一条缝。小满站在门口,往里看了看。里面是一个小天井,天井不大,种着一棵桂花树,桂花开得正盛,金色的花瓣落了一地,像铺了一层碎金。天井的后面是一间屋子,屋子的门敞开着,能看见里面有一张长桌,桌上摆满了东西,但光线太暗,看不清是什么。

    “有人吗?”小满轻轻喊了一声。

    没有人应。她又喊了一声,声音大了一些。“有人吗?”

    “进来。”

    声音从屋子里传出来,不大,但很清楚。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不年轻了,但也不老,大概五六十岁的样子。声音里有一种东西让小满觉得安心——不急不躁,稳稳当当的,像一块放在平地上的石头。

    小满推开门,走进天井。桂花树的香味很浓,甜丝丝的,钻进鼻腔,让人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她穿过天井,走进那间屋子。

    屋子比她想象的大。不是面积大,而是东西多。靠墙是一排木架子,架子上密密麻麻地摆着各种笔——钢笔、毛笔、铅笔、圆珠笔,新的旧的,大的小的,贵的便宜的,什么都有。有些笔装在盒子里,有些笔插在笔筒里,有些笔随意地躺在架子上,像睡着了的人。长桌在屋子中间,桌面上铺着一块深绿色的绒布,绒布上放着各种工具——小钳子、小螺丝刀、放大镜、墨水、吸墨纸、各种型号的笔尖、各种颜色的笔杆。桌子后面坐着一个人。

    是一个六十来岁的男人,瘦瘦的,戴着一副圆框眼镜,眼镜的镜片很厚,把他的眼睛放大了,看起来有点滑稽。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毛衣,毛衣的领口磨得发白了,袖口有几处脱线。他的头发花白,但梳得很整齐,用一点水抿过,服服帖帖地贴在头皮上。他手里拿着一支钢笔,正在修。那支钢笔是黑色的,笔杆很细,笔尖很尖,看起来很老了,但擦得很干净,没有一丝灰尘。

    小满站在门口,没有往里走。“您好,我是巷子里的住户,住在杨婶的客栈里。路过这里,看见牌子,就进来看看。”

    男人抬起头,看了她一眼。他的目光透过厚厚的镜片,显得有点模糊,但小满觉得那双眼睛很亮,像两颗被水洗过的石子。“坐。”他说,然后低下头,继续修笔。

    小满看了看四周,找到一把椅子,搬过来,坐在桌子旁边。她坐下的时候椅子发出吱呀一声,她没有刻意放轻,让那个声音自然发出来。

    屋子里很安静。比周明远的摊子还安静。周明远的摊子至少还有风声、鸟声、巷子里的人声。这里什么都没有。天井把外面的声音都挡住了,整间屋子像一个密封的罐子,把时间和声音都关在了外面。只有男人手里工具发出的细微声响——小钳子夹住笔尖的咔嗒声,小螺丝刀转动时的吱吱声,吸墨纸擦过笔尖的沙沙声。这些声音不大,但在这间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小满看着男人修笔。他的手指很长,很瘦,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很秃,但很干净。他的手很稳,拿着小钳子的时候,手不抖,钳子不晃,每一口咬合都精准到位。他把笔尖拆下来,用放大镜检查了一下,然后换了一个新的笔尖,用小钳子拧紧,再用吸墨纸擦干净。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但每一步都很仔细,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

    修完之后,他把笔放进一个装满墨水的瓶子里,吸了一下墨水,然后在吸墨纸上画了几笔。笔尖在纸上滑过,留下一道流畅的、均匀的、深蓝色的线条。他看了看那条线,点了点头,把笔放在桌子上,抬起头,看着小满。

    “你是新来的?”他问。

    “嗯,来了十几天了。”

    “住杨婶那儿?”

    “嗯。”

    “老陈跟你说过我吗?”他问。

    小满想了想。陈守安跟她说过巷子里的很多人——老赵、老周、老刘、老孙、巷底的老太太,但好像没有说过这个修笔的人。“没有,陈叔没提过。是我自己看见牌子进来的。”

    男人点了点头,没有因为陈守安没提过他而不高兴。他站起来,走到架子前面,拿了一支笔下来,走回来,递给小满。“送你。”

    小满接过笔。是一支钢笔,黑色的,笔杆是塑料的,不重,但握在手里很舒服。笔尖是不锈钢的,银白色,在灯光下反着光。笔夹上刻着两个字——“英雄”。这是英雄牌的钢笔,老牌子了,小满小时候见过,外公有一支,也是英雄牌的,黑色的,用了很多年,笔杆都磨得发亮了。

    “我不能要,我都不认识您——”小满想把笔还回去。

    “拿着。”男人的语气不容拒绝,但又不强硬,像在说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你是巷子里的人,送你一支笔,应该的。”

    又是“你是巷子里的人”。小满握着那支笔,觉得这支笔不只是一支笔,而是一张入场券,一个标志,一个被这条巷子接纳的证明。老刘不要她的钱,因为她“是巷子里的人”。现在这个修笔的老人送她一支笔,也是因为她是“巷子里的人”。在这条巷子里,身份不是用身份证证明的,不是用户口本证明的,而是用这些老人对你的态度证明的。他们对你好,你就是自己人;他们对你不好,你就是外人。而他们对小满好,从一开始就好。

    “谢谢您。”小满说,“您贵姓?”

    “姓顾,顾明远。”老人说。

    顾明远。和周明远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小满觉得巧,但没说出来。“顾师傅,您修笔修了多少年了?”

    顾明远想了想。“四十多年了。我二十岁开始修笔,今年六十三。”

    “四十三年。”

    “嗯,四十三年。”顾明远把桌子上的工具收拢,用一块绒布把桌面擦干净。“我爹以前也修笔,他修了三十多年。我接了他的班。”

    又是一个接班的故事。小满在这条巷子里听到太多这样的故事了——老陈接了他爹的杂货铺,老周接了他爹的伞铺,老刘接了他爹的裁缝铺,老赵虽然没有接他爹的班,但他爹也是剃头的,他从小就在剃头铺子里长大。这些老人,他们的手艺都是父辈传下来的,他们的铺子都是父辈开起来的,他们的人生轨迹在父辈的基础上延伸,没有断裂,没有转折,像一条笔直的路,从过去通到现在。

    “顾师傅,现在还有人用钢笔吗?”小满问。她不是故意冒犯,是真的好奇。在她的认知里,钢笔已经是一种过时的东西了。她用过的笔都是水笔、圆珠笔、签字笔,用完就扔,几块钱一支,方便又便宜。钢笔要灌墨水,要洗笔尖,要保养,麻烦得很。

    顾明远听了这个问题,没有不高兴。他笑了笑,笑容很淡,但很真。“有。不多,但有。有些老人还在用钢笔,他们用了一辈子,换不了别的笔。有些年轻人也用钢笔,他们觉得钢笔写字有感觉,写出来的字好看。还有一些人,不是用钢笔写字,是收藏钢笔。他们来找我,不是修笔,是让我帮他们看笔,鉴定真假,估价。”

    “收藏钢笔?”

    “嗯。钢笔不只是写字工具,也是艺术品。你看这支——”顾明远从架子上拿下一支笔,递给小满。笔杆是深红色的,上面有金色的花纹,花纹很细,很密,像藤蔓一样缠绕在笔杆上。笔尖是金色的,上面刻着一些字母,小满不认识。“这是派克笔,英国牌子,这支是五六十年代的款式,现在市面上很少见了。收藏钢笔的人,找的就是这种。”

    小满握着那支笔,觉得它不像一支笔,更像一件首饰。沉甸甸的,凉丝丝的,金属的质感很细腻,握在手里像握着一小块冰。她打开笔帽,笔尖露出来,金色的,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她用笔尖在纸上轻轻画了一下,没有墨水,但笔尖在纸上留下的划痕很细,很均匀,像一根头发丝。

    “好看。”小满说。

    “好看,也好用。”顾明远接过笔,把笔帽盖上,放回架子上。“但大部分人不是收藏,就是写字。用钢笔写字,和用水笔写字,不一样。水笔写出来的字,滑,快,但没感情。钢笔写出来的字,有阻力,有深浅,有粗细,能看出写字的人的心情。你高兴的时候,字是轻快的;你难过的时候,字是沉重的;你着急的时候,字是潦草的;你平静的时候,字是工整的。钢笔会把你的心情记录下来,水笔不会。”

    小满低头看着手里那支英雄牌钢笔。它安安静静地躺在她的手心里,黑色的笔杆,银白色的笔夹,不漂亮,不昂贵,但它是一支钢笔。一支可以灌墨水、可以写字、可以把心情记录下来的钢笔。她忽然想用它写点什么。不是笔记本里那些流水账,而是一封信。一封真正的、用手写的、寄出去的信。

    “顾师傅,您这里有信纸吗?”小满问。

    顾明远看了她一眼,没有问她要信纸做什么。他站起来,走到架子后面,从抽屉里拿出一叠信纸,放在桌子上。信纸是白色的,上面有浅蓝色的横线,左上角印着一朵小小的花,花是淡粉色的,印得很淡,不仔细看看不出来。信纸旁边放着一叠信封,米黄色的,右上角有一个贴邮票的框框,框框里印着“贴邮票处”四个字。

    小满拿起一张信纸,展开,铺在桌子上。她握着那支英雄牌钢笔,拧开笔杆,把笔尖浸入顾明远递过来的墨水瓶里,吸了一下墨水,然后用吸墨纸擦掉笔尖上多余的墨水。她的动作很生疏,吸墨水的时候吸多了,擦的时候又擦不干净,手指上沾了一点墨水,蓝黑色的,像一小块淤青。

    她不在乎。她把笔尖放在信纸上,想了想,然后开始写。

    “亲爱的外婆:

    外婆,你好吗?我很好。我到了一个叫雾巷的地方,这里有一条很老的巷子,青石板路,老槐树,还有很多老人。他们都很慢,做什么都慢,但他们的慢不是懒,是珍惜。陈叔开杂货铺,老周修伞,老赵剃头,老刘裁衣服,还有一个修钢笔的顾师傅,我刚认识他,他送了我一支笔,我用这支笔给你写信。

    外婆,你还记得吗?你以前也有一支钢笔,黑色的,英雄牌的,你用它给我写过信。你写的字很好看,一笔一划的,像印出来的。你写信的时候总是说,小满,你要好好吃饭,不要挑食,晚上早点睡,不要熬夜。这些话你说了无数遍,但我从来没听烦过。后来你不写信了,眼睛不好了,看不清字了。你打电话给我,说小满,你什么时候回来?我说忙,回不去。你说没关系,忙完再回来。然后你就挂了电话。我后来才知道,你每次挂了电话都会哭。你不知道我忙什么,你只知道我不在你身边。

    外婆,我现在不忙了。我辞了工作,来到了雾巷。我不知道我会在这里待多久,但我想告诉你,我在这里很好。我每天早上喝杨婶熬的粥,下午去老赵的铺子学剃头,傍晚在巷子里看炊烟。我学会了很多东西,学会了对人好,学会了慢下来,学会了珍惜。这些是你以前教过我的,但我没学会。现在我在学,重新学。

    外婆,我给你写了一封信。不是用手机发的,不是用电脑打的,是用钢笔写的,写在信纸上,装在信封里,贴了邮票,寄给你。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我不知道你还能不能看清我写的字。但我就是想写,就是想让你知道,我在想你。

    你的小满。”

    她写完之后,把信纸折好,装进信封里。她没有封口,因为她还没有邮票。她抬起头,看着顾明远。

    “顾师傅,您有邮票吗?”

    顾明远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邮票,递给小满。邮票是八毛钱的,上面印着一只鸟,鸟的翅膀张着,像是在飞。小满把邮票贴在信封右上角,用舌头舔了舔背面,粘住。然后她把信封翻过来,在收件人一栏写上外婆家的地址。那个地址她已经很久没有写过了,但每个字都记得清清楚楚——省,市,区,街道,小区,楼号,门牌号。她写得很慢,每一笔都很用力,好像写重一些,外婆就能收到。

    她拿着信封,站起来。“顾师傅,巷口有邮筒吗?”

    “巷口出去,往左走,一百米,有一个邮筒。绿色的,很旧了,但还在用。”

    小满把信封揣进口袋,准备出去寄信。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停下来,回过头,看着顾明远。

    “顾师傅,谢谢您的笔。我会好好用的。”

    顾明远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他已经坐回了桌子后面,拿起另一支笔,开始修。他的手指还是那样稳,他的动作还是那样慢,他的注意力还是那样集中。小满看着他,觉得他不是在修笔,他是在连接。他把断了的东西接起来,把坏了的东西修好,把散了的碎片拼在一起。他不是修笔匠,他是一个连接过去和现在的人。他用一支支修好的钢笔,把那些快要断了的情感、记忆、关系,重新接上。

    小满走出岔巷,走到巷口,出去,往左走。走了大约一百米,果然看见了一个邮筒。绿色的,很旧了,漆皮翘起来,露出下面生锈的铁皮。邮筒上写着“中国邮政”四个字,字已经模糊了,但还能认出来。邮筒的投信口张着,像一个等待喂食的嘴巴。小满把信封从口袋里拿出来,又看了一遍收件人地址,确认没有写错,然后把信封塞进投信口。

    信封落进去的时候,发出“咚”的一声,很轻,但很实在。像一颗种子落进土里。

    小满站在邮筒前面,站了一会儿。她不知道这封信能不能寄到外婆家,不知道外婆能不能收到,不知道外婆收到之后还能不能看清她写的字。她什么都不知道。但她觉得,寄出去本身就有意义。她把想说的话写在纸上,装在信封里,贴了邮票,投进了邮筒。它会被邮差取走,被送到邮局,被分拣,被装上卡车或火车或飞机,被送到外婆所在的城市,被另一个邮差塞进外婆家的信箱里。这一路上,它会经过很多人的手,会被很多人看见,会被很多人传递。这不只是一封信,这是一条路,一条从雾巷通往外婆的路。

    她转身往回走。回到巷子里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炊烟又升起来了。她走在青石板上,闻着各家各户飘出来的饭菜香,觉得肚子饿了。她加快脚步,往客栈走。走到门口的时候,杨婶正好从厨房里端菜出来。

    “回来了?今天去哪儿了?”

    “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顾师傅,修钢笔的。”

    杨婶笑了。“老顾啊,他可是个好人。他修了一辈子笔,巷子里的人写信都找他。你跟他认识了,以后写信就方便了。”

    小满洗了手,坐到八仙桌前。今天吃的是清炒时蔬、红烧带鱼、一碗番茄蛋花汤。她端起碗,喝了一口汤,觉得今天的汤格外鲜。不是因为汤的味道变了,而是因为她今天写了一封信,把心里的话说出去了,心里轻了,嘴里的味道就重了。

    “杨婶,您多久没写过信了?”小满问。

    杨婶想了想。“好多年了。以前还写,给我妈写,给我婆婆写,给在外地的亲戚写。后来有了电话,就不写了。打电话多方便啊,拿起话筒就能说话,不用等,不用寄,不用怕丢。但打电话也有不好的地方——说完就忘了,没有东西留下来。信不一样,信写完了,寄出去了,对方收到了,可以看一遍,再看一遍,看完了收起来,过几年还能翻出来看。信是能留下来的东西。”

    小满想起自己刚才写的那封信。它会被外婆收到吗?会被外婆看很多遍吗?会被外婆收起来,放在抽屉里,过几年还能翻出来看吗?她不知道。但她希望会。她希望那封信能留下来,像外婆以前写给她的那些信一样,被收在抽屉里,纸页发黄,墨迹变淡,但字还在,话还在,那个写信的人的心意还在。

    吃完饭,她帮杨婶洗了碗,然后上楼,回到六号房间。她坐在桌子前面,拿出那支英雄牌钢笔,拧开笔杆,看了看里面的墨水。墨水还很多,蓝黑色的,在透明的笔杆里像一小段深色的河流。她把笔杆拧回去,在笔记本上写了几行字,试试笔尖。

    笔尖在纸上滑过,流畅,顺滑,不刮纸。写出来的字是蓝黑色的,比水笔写出来的字更深,更沉,更有分量。她看着那些字,觉得它们不像字,像一个个小小的、被墨水浸泡过的、沉甸甸的心情。

    她写道:

    “今天认识了顾明远,一个修钢笔的老人。他送了我一支笔,英雄牌的,黑色的,很普通,但很好用。我用这支笔给外婆写了一封信。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过信了,久到忘了信纸的触感、信封的折法、邮票的味道。但今天我想起来了。我想起了外婆给我写的那些信,想起了她工工整整的字迹,想起了她每次在信的最后写的‘外婆等你回来’。以前我觉得那只是一句话,今天我觉得那是一句承诺。外婆在等我回来。她等了很多年。我现在回去了,但我回不去她身边了。我只能写信。信能去我去不了的地方,信能替我对外婆说:我在想你,我在好好的,你不要担心。”

    她写完之后,合上笔记本,把钢笔放在笔记本上面。钢笔在台灯的光下发着光,黑色的笔杆,银白色的笔夹,安安静静的,像一个在睡觉的人。

    她关了台灯,躺到床上。窗外的那盏旧路灯的光透过窗帘,在天花板上画出一根细细的光线。她看着那根线,觉得它不是一根线,而是一支笔的笔尖,在黑暗中写字。它写的是什么?也许是她的名字,也许是外婆的名字,也许是雾巷的名字,也许只是一道没有意义的光。但她觉得,它写的是“归途”。每个人都在找自己的归途,有些人找到了,有些人还在找。她找到了。她的归途,在雾巷。

    她闭上眼睛,在路灯微弱的光里,慢慢睡着了。

    梦里,她看见外婆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手里拿着一封信,正在看。外婆的眼睛不好,把信举得很远,眯着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看。看着看着,外婆笑了,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光秃秃的牙床。她把信贴在胸口,抱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走进屋里,把信放进抽屉里。抽屉里已经有很多信了,叠得整整齐齐的,每一封都打开过,每一封都折回去,每一封都被读过很多遍。外婆把那封新来的信放在最上面,关上抽屉,拍了拍抽屉的盖子,像在拍一个孩子的头。

    小满在梦里看着这一切,想喊外婆,但喊不出声。她只能看着,看着外婆慢慢走回藤椅上,坐下来,看着天边的晚霞。晚霞是橘红色的,把外婆的脸也染成了橘红色。外婆的皱纹在晚霞里变得很淡,像一幅被水洗过的画。

    小满醒过来的时候,枕头是湿的。她不知道那是眼泪还是口水,她不想知道。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闻着枕头上太阳晒过的味道,又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她去杂货铺找陈守安,问他要了一个信封和一张邮票。陈守安没有问她写给谁,从抽屉里拿出信封和邮票,递给她。小满把昨天写的信从笔记本里抽出来,那是她写给外婆的信的草稿,她想重新抄一遍,抄得更工整一些。她坐在杂货铺门口的台阶上,把信纸铺在膝盖上,握着顾明远送她的那支笔,一笔一划地抄写。

    她抄得很慢,比平时写字慢得多。每一个字她都写得很认真,横平竖直,撇捺舒展,该大的大,该小的小。她想起外婆教她写字的时候说的话:“字是人的脸,你写出来的字,就是你的脸。你要把脸洗干净了再出门。”她以前觉得外婆啰嗦,现在她觉得外婆说得对。字是人的脸,她要把脸洗干净了,再寄给外婆。

    抄完之后,她把信纸折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她没有封口,因为她想拿给顾明远看看,让他帮她检查一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

    她走进岔巷,推开那扇木门,走进天井。桂花树的香味比昨天淡了一些,花瓣落得更多了,地上铺了一层金色。她走进屋子,顾明远已经在那里了,还是坐在桌子后面,手里拿着一支笔,在修。看见小满进来,他抬起头,目光透过厚厚的镜片,落在她手里的信封上。

    “写好了?”他问。

    “写好了。想请您帮我看看,有没有写错的地方。”

    顾明远接过信封,看了一遍收件人地址,点了点头。“没错,能寄到。”他把信封还给小满,“封口吧。”

    小满用舌头舔了舔信封的封口,粘住。然后把信封翻过来,在封口处写上“外婆收”三个字。她写得很用力,笔尖几乎要把信封戳破。

    “顾师傅,您觉得这封信能寄到吗?”小满问。

    顾明远想了想。“能。只要地址没错,邮票贴够了,就能寄到。邮差会把它送到外婆手里,不管多远,不管多久。这是他们的本分。”

    又是本分。小满觉得,“本分”这个词在雾巷出现的频率太高了。每个人都在做自己的本分,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本分守护着什么东西。邮差的本分是把信送到,不管多远,不管多久。顾明远的本分是把笔修好,不管多旧,不管多破。陈守安的本分是把杂货铺开好,不管挣不挣钱。周明远的本分是把伞修好,不管值不值得。老赵的本分是把头剃好,不管有没有人看见。这些本分加在一起,就是人间。不是轰轰烈烈的人间,不是惊天动地的人间,而是平凡的、踏实的、温暖的、可以让人安心住下来的人间。

    小满把信封揣进口袋,走出岔巷,走到巷口,出去,往左走,走到那个绿色的邮筒前。她把信封从口袋里拿出来,又看了一遍,然后塞进投信口。

    信封落进去,咚的一声。

    她站在邮筒前面,听着那个声音在邮筒里回荡,慢慢消失。

    她转过身,走回巷子里。

    炊烟又升起来了。

    (第十四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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