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男性,三十四岁,于早上六点被城北公园遛狗人士发现,根据法医检验,死亡时间约在凌晨十二点至凌晨一点之间,死因窒息。”
陆与安作为心理测试与行为分析专家加入此案,警员负责讲述此案细节。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除陆与安和讲述案件的警员外,人手一支烟,愁容满面。
会议室上方投影照片显示,男人双膝跪地、双手撑地、额头触地,姿势虔诚作忏悔状。
“死者生前大量饮酒,长期存在酗酒习惯,风评极差,据亲戚邻居所说,其醉酒后露宿街头的情况并不少见,喝醉了就会对亲人拳打脚踢。一年前死者与妻子离婚,前妻独自抚养十岁的孩子,带着孩子一起去了京市。
“案发前一晚,死者曾与五名酒友饮酒,五人目前已全部接受调查,能够互相印证死者离开时间,目前没有发现与案件有关的异常状况,暂时排除五人的作案嫌疑。
“死者尸体表面没有明显搏斗伤,衣物基本完整。尸体被发现时整体呈现明显忏悔状,跪拜前方是一瓶啤酒。
“啤酒上方没有任何指纹,通过瓶盖及剩余酒液提取出的口腔上皮细胞、少量白细、唾液,只检测出死者个人DNA,五名酒友也证实,死者带着一瓶啤酒离开。
“凶手具有极强的反侦察意识,抛尸地点清理得十分干净,目前没有发现指纹、纤维、脚印等能指向凶手的有效证物,没有找到第一现场,公园内现有监控也没有拍摄到能确认人员身份或者尸体转移过程的有效画面。
“案发已过八十二小时,现场勘察、走访、监控排查基本完成,暂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简单讲述完此次案件之后,紧接着,投影照片切换,出现三张姿势相同、啤酒瓶不同、人员不同的照片。
警员将十七年前的三起旧案与此案联系在一起。
“十七年前,隔壁省会,出现第一起公园抛尸案,男性死者,长期酗酒,醉酒后经常在公共场所过夜,尸体在公园被晨跑人士发现,死亡原因同样是窒息,死亡姿势相同。
“当年案件侦办人员在尸体前方提取到一枚有效足迹,判断出凶手身高170左右,身材中等。
“第二起相似案例在一个月后,相隔十里外的另一个公园,由于当年刑侦技术较为落后,监控范围覆盖不广,没有找到任何有效痕迹。
“第三起,再过一个月,第三个公园。此次凶手在现场不慎留下血迹,但碍于当年技术以及没有第一现场,并没有找到突破口。
“三名死者没有任何社会关系上的交集,唯一一个共通点就是长期醺酒,醉酒后睡在街头,经常给家人及社会制造麻烦。通过现有线索,原案侦办人员确定这三起案件为同一凶手所为,凶手是连环作案。
“三起案件后,凶手销声匿迹。”
警员最后做出了总结:“目前的判断是,这一起案件与十七年前十高度疑似案件,但不能百分百确定,十七年前案件在当地引起轰动,当年的媒体有拍摄过照片,尸体呈忏悔状姿势并不是秘密。
“没有找到第一现场确定不了过多细节,不能百分百确认是否是凶手模仿作案。目前我们将两个方向同时保留,第一,同一个凶手十七年后重新作案。第二,现案凶手杀害死者后联想到当年媒体报道,模仿作案。
“更倾向于的是第一个方向。死者尸体没有骨折硬掰痕迹,凶手是在尸僵前将尸体姿势调整摆放好,当年媒体并没有披露出这个细节。”
陆与安边听讲述,边不断翻看新旧卷宗,以及当年媒体报道资料。
讲述完毕后,会议室久久无言,各个皱着眉翻看旧案试图寻找线索。
“麻烦帮忙把第四起和前三起旧案背面照片调出。”还不等路仁正发问,陆与安主动出击。
“死者跪地后双膝被分开的距离相同,两膝间距反应的是凶手摆姿势时的站位,模仿者不知道细节很难判断。以及死者双手撑地,右肩都比左肩略高,很可能凶手在摆放完之后习惯性用右手按压判断是否成功,属于个人习惯。还有……”
陆与安详细说讲述了一些自己观察的细节后,用当年媒体照片佐证:“按之前的新闻报道来说,并没有出现详细的细节描述,照片拍摄角度也全部相同,印发出去的照片全部打了马赛克,就算新案凶手看过未打马赛克版,除本人肌肉记忆外,也不可能做到发力方式、摆放方式如此相同。
“所以,我认为,可以判断这是一场连环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