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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家里还有个天才音乐家要养

    夜风呼啸,沈白猛打方向盘,径直拐入明氏集团大厦阴暗的后门巷口。

    还没停稳,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闷响便穿透车窗砸进耳膜。

    “砰!”

    “呃啊——”

    巷子深处的路灯忽明忽暗。

    昏黄的光晕下,四个膀大腰圆的壮汉正围成一圈。

    成人手臂粗的棒球棍裹挟着破空声,狠狠砸向蜷缩在地上的人影。

    那件熟悉的机车外套上已经沾满了泥污和血迹。

    是刘欢。

    沈白瞳孔骤缩,心脏猛地一沉,一把推开车门冲了下去。

    “住手!”

    他怒吼一声,顺手抄起地上一截生锈的铁管,毫不犹豫地砸向离刘欢最近的那个光头。

    光头吃痛后退,另外三个壮汉立刻停下手里的动作,齐刷刷转头盯着沈白。

    这几个人正是叶彩欣花重金雇来的打手。

    那位大小姐给的指令很明确,明氏集团后门平时鬼影子都没有一个,今晚不管谁出现在这里,直接往死里打,打完带走。

    领头的刀疤脸上下打量了沈白一眼。

    “哪来的不长眼的狗东西?不想死就给老子滚远点,少在这多管闲事!”

    刘欢躺在地上,满脸是血。

    沈白死死握着铁管,手背青筋暴起,眼神冰冷。

    这些人肯定是冲着他来的,如果不是自己叫刘欢来接自己,今天躺在这的就是他了。

    “放开他。”

    沈白没有退,反而上前一步,将刘欢挡在身后。

    “找死!”

    刀疤脸啐了一口唾沫,抡起棒球棍直接朝沈白面门砸来。

    沈白侧身闪躲,手中的铁管狠狠抽在对方肋骨上。

    但双拳难敌四手。

    他那只受过重伤的左手根本使不上力气,只是堪堪挡住了一记闷棍,整条手臂便瞬间疼得失去知觉,脱力垂了下去。

    紧接着,后背传来一阵剧痛。

    不知是谁从死角猛踹了一脚。

    沈白一个踉跄,重重摔倒在地,铁管也滚落到一旁。

    没等他爬起身,一记沉闷的重击狠狠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脑海一片空白,耳边瞬间只剩下尖锐的耳鸣。

    剧烈的眩晕感瞬间吞没了他,温热腥甜的液体顺着额角蜿蜒流下,彻底模糊了视线。

    透过血红的视网膜,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几个壮汉扯出一个黑色的头套,粗暴地套在刘欢头上,将刘欢拽进了一辆没有牌照的面包车里。

    车门关上,轮胎在地上摩擦出刺耳的尖啸,扬长而去。

    沈白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每一次呼吸都牵扯着五脏六腑的剧痛。

    不能睡。

    刘欢被带走了。

    他咬碎了舌尖,强忍着令人作呕的眩晕,用沾满鲜血的右手摸出手机,颤抖着点开了那个备注为老婆的号码。

    拨通。

    漫长的等待后,电话终于接通。

    “喂?”

    不是明婉秋那清冷的声音。

    是一道温润、得体,却又透着令人作呕的伪善男声。

    顾少安。

    沈白的呼吸骤然一滞。

    电话那头,顾少安晃着红酒杯,嘴角的笑意几乎要溢出屏幕,语气却装得关切无比。

    “是沈白啊。这么晚了,怎么想起来给婉秋打电话?”

    没等沈白开口,他自顾自地继续往下说。

    “婉秋今晚高兴,不小心喝醉了,这会儿正躺在沙发上休息呢。你要是有什么急事,可以先跟我讲,我回头帮你转达。”

    这一瞬间,所有的线索在沈白濒临宕机的大脑里全部串联成线。

    根本没有什么七点的离婚协议。

    也没有什么最后的体面。

    这一切,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局。

    在这个局里,叶彩欣负责下死手,而他相濡以沫了三年的妻子,此刻正把手机交给他的死对头,陪着别的男人在风月场所里买醉。

    原来如此。

    沈白干裂的嘴唇扯出一抹无比凄凉的冷笑。

    什么都没问,也没有发火,他直接按下了挂断键。

    手机滑落在血泊中。

    仅存的一丝清明彻底溃散,沈白闭上眼睛,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

    另一边。

    金樽阁豪华包厢内。

    明婉秋推开门,包厢里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依然喧嚣,可她那张绝美的脸上却十分难看。

    顾少安立刻放下酒杯迎了上去,眼神里满是体贴的担忧。

    “婉秋,怎么去了这么久?是不是胃里不舒服?”

    明婉秋有些烦躁地避开了他伸过来想要搀扶的手,无力地跌坐在沙发上,烦闷地摆了摆手。

    “没什么,遇到个熟人。”

    就在刚才的走廊转角,她碰见了一位意想不到的人。

    是她大学时期的恩师,经济学院的王教授。

    老教授看到她,满脸慈祥的笑意,拉着她寒暄了好一会儿。

    “婉秋啊,下个月学校要办一场青年企业家创业论坛,你可是咱们院飞出去的金凤凰,到时候一定要回来给学弟学妹们传授点经验。”

    “哦对了,记得把沈白那小子也带上,他当初在迎新晚会上弹的那首曲子,我现在可都还记着呢。”

    王教授的每一句话,都在她心口上来回切割。

    脑海深处的记忆闸门,轰然打开。

    大学时期的明婉秋,是当之无愧的平民校花。

    漂亮,清冷。

    那时候,身边根本不缺富二代的狂热追求。

    跑车、名包、鲜花,甚至有人直接把几十万的支票拍在她面前,扬言只要她点头,不仅包揽她所有的学费生活费,还要出资帮她成立自己的创业公司。

    可她全部冷着脸拒绝了。

    她骨子里有傲气,绝不低头。

    她一个人打三份工,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拼了命地拿国家奖学金,参加各种高难度的学校创业项目。

    直到大三那年,她的项目大获成功,拿到了第一笔惊人的风投,赚到了普通学生想都不敢想的巨额财富。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拼命三娘终于可以停下来喘口气,好好享受一下大学生活了。

    可结果截然相反。

    她比以前更拼了。

    跑业务跑得胃出血,为了拉投资喝得去医院洗胃,连轴转起来简直不要命。

    有同学实在看不下去,心疼地问她,明明已经不缺钱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折磨自己。

    那时的明婉秋,坐在逼仄却温馨的出租屋里。

    她看着不远处那个抱着破木吉他、在草稿纸上涂涂画画写曲谱的清瘦背影,眼里满是温柔的光。

    她笑着揉了揉酸痛的肩膀,语气里却带着谁也夺不走的骄傲。

    “没办法呀,家里还有个天才音乐家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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