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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九零香江孤女】人血馒头吃不吃

    肥佬坚喘着粗气爬上来,背心湿了大半。

    他人如其名,矮胖敦实,脖子上挂着粗金链,左脸一道扭曲的旧疤从耳根一直拉到嘴角。

    “沈家细妹!”他站在门口,弯腰撑着膝盖喘了几口,才抬起头。

    看见门口站着的沈星冉,愣了一下。

    小丫头瘦得跟竹竿似的,一件灰扑扑的大短袖套在身上极不合适,裤脚长了一截拖在地上,脚上趿着一双大了两号的塑料拖鞋。

    肥佬坚咳了一声,换了个稍微正经的表情,蹲下来跟沈星冉平视。

    “细妹,别难过了。”他的粤语又粗又重,“你好日子要来了,陈叔要见你。”

    沈星冉没说话,目光落在他左腹部,那里衣服底下有块凸起,是绷带缠出来的。

    肥佬坚被她看得不自在,站起来挠了挠后脑勺。

    “走吧走吧,车在楼下等着呢。”

    沈星冉回屋,端起矮柜上搪瓷缸子里剩的半杯凉白开,仰头喝了。

    琳琅铛在识海里哼了一声:“陈叔?帮派的头?”

    沈星冉没应。

    她弯腰从柜子底层把那本旧日历拿出来,揣进裤兜里。

    ——————

    楼下停着一辆白色丰田皇冠,在九龙城寨的巷口很不搭调。

    车门拉开,里面坐着一个寸头年轻人,白衬衫的袖口挽到手肘,露出小臂上的一截锦鲤纹身。

    “坚哥。”寸头冲肥佬坚点了下头,目光落在沈星冉身上,上下打量了一圈,“就这个?”

    肥佬坚拍了他后脑勺一巴掌:“叫什么'这个',叫妹妹。”

    寸头缩了缩脖子,不情愿的咧了下嘴:“妹妹好。”

    沈星冉看了他一眼,没理,自己拉开车门上了后座。

    肥佬坚坐副驾驶,寸头开车。丰田皇冠拐出巷口,汇入弥敦道的车流里。

    窗外的街景从城寨的窄巷切换成霓虹招牌和双层巴士。沈星冉靠在车窗边,看着外面。

    八十年代的香江,到处都热气腾腾的。

    大街上人走路带风,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两个字——搵钱。

    琳琅铛在识海里嘀咕:“我扫了一圈,这个世界没有灵气。一丝都没有。纯粹的凡人世界。”

    “嗯。”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沈星冉在心里回了一句:“先活着。”

    ————————

    车开了大约二十分钟,拐进半山腰一条私家路。

    路两边种着棕榈树,修剪得齐齐整整。铁门打开,里面是一栋三层的白色洋楼,院子里停着四五辆车。

    沈星冉下车,抬头看了一眼这栋楼。

    干净,阔气,跟城寨那七平方完全是两个世界。

    肥佬坚在前面带路,寸头跟在后面。进了大门,穿过铺着大理石的前厅,空气里有檀香味。

    客厅很大,一圈红木椅子坐满了人。

    沈星冉跨进门槛的时候,十几双眼睛同时看过来。

    她扫了一圈。

    最左边两个穿花衬衫的中年人,手指发黄,烟瘾重,眼神油滑——管赌档的。

    中间几个壮汉,肩宽背厚,指关节粗大,坐姿前倾——打手出身,随时准备站起来动手的那种。

    右边坐着一个戴金丝眼镜的瘦男人,面前摆着个皮夹子,手指修长干净——管账的。

    最里面,正对大门的主位上,坐着一个老人。

    六十岁上下,头发花白,穿一件深灰色唐装,面前茶几上摆着一壶铁观音。

    脸上皱纹很深,不是苦出来的那种纹路,是年年日日精打细算刻出来的。

    眼皮耷拉着,看人的时候只抬三分,剩下七分藏在眼皮底下。

    这就是陈叔。

    沈星冉一进门,他的目光就落在了她身上。没说话,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屋里安静了两秒。

    肥佬坚推了推沈星冉的肩膀:“叫人,叫陈叔。”

    沈星冉走到客厅中间,站定“陈叔好。”

    陈叔放下茶杯,点了点头:“坐。”

    有人搬了张凳子过来,沈星冉坐下。凳子高,她的脚悬在半空,够不着地。

    陈叔看了她几秒,开口了。

    “这次的事,在座的都知道。”他的粤语比肥佬坚的柔得多,“大柱是为了咱们的人走的。一枪挡在前头,连眼都没眨。”

    他环视了一圈在座的人。

    “咱们义安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谁替咱们流了血,咱们就替他养家。”

    底下有人点头,有人端起茶杯,有人面无表情。

    陈叔继续说:“这个小姑娘,从今天起就在咱们这边住下。吃穿用度,走我的账。学校我来安排,住的地方我来安排。谁要是动她一根手指头——”

    他没把话说完,指甲敲了敲茶几。

    “叩叩叩”三声不轻不重,在座的人都听懂了。

    沈星冉坐在凳子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把屋里每个人的表情都收进眼底。

    肥佬坚低着头,左手无意识的捂着腹部的伤处。大柱替他扛了那一枪,他记着呢。

    戴金丝眼镜的瘦男人已经在算账了。目光在沈星冉和陈叔之间来回移动,手指在皮夹子上轻轻点了两下。

    两个花衬衫——事不关己。其中一个甚至在打哈欠,被旁边的人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才坐正。

    陈叔本人最难看透。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挑不出毛病,声调、停顿、表情,全卡在恰好的位置上。

    沈星冉在心里叹了口气,面前这些弯弯绕,她看得一清二楚。

    陈叔要的不是沈星冉这个人。

    他要的是“陈叔收养烈士遗孤”这件事本身。

    一面旗竖给底下几百号人看——你们瞧,跟着我陈某人干,就算死了,老婆孩子我也管。

    所以要你们拼命的时候,不用犹豫。

    沈大柱拿命换来的这条路,确实是条路。有吃有喝,有人护着,在这个吃人的城寨里,一个八岁的女孩能有这样的出路,已经算顶好的了。

    只是这路底下垫着的,是她爸的骨头。

    人血馒头。

    吃不吃?

    沈星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悬在半空的脚,脚趾头在大了两号的拖鞋里缩着。

    吃。

    不吃就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对不起那个人。

    一个没钱、没势、没身份的偷渡客,能给女儿留下的最硬的护身符,就是让一个有分量的人欠他一条命。

    “多谢陈叔。”沈星冉从凳子上滑下来,弯腰鞠了一躬。

    陈叔的眼皮终于抬起来了,多看了她一眼。

    八岁的孩子,刚死了爹,被带到一屋子陌生男人面前,不哭不闹不发抖,还能鞠一个规规矩矩的躬。

    “大柱养了个好女儿。”陈叔说。

    沈星冉直起腰,没接话。

    识海里,琳琅铛轻轻晃了一下。

    “主人,这个陈叔,有点意思。”

    “嗯。”

    “他刚才多看你那一眼,不是因为你懂事。”

    “我知道。”

    “他是在重新估你的价。”

    沈星冉没再说话。

    她站在这间宽敞的客厅里,脚下踩着大理石地砖,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旧衣服,兜里揣着一本夹了三块钱的旧日历。

    窗外的半山腰能看见维多利亚港,海面上货船来来往往。

    一九八零年的香江,遍地黄金,遍地刀子。

    沈星冉垂下眼,看着自己瘦小的手,从头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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