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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6章 鄂伦春

    另一头。

    萧飞在撒完钱后,领着陈冲很快就消失在了街角。

    现场上百人抢地上的钞票,乱成一片。

    陈华富甚至都没看到,萧飞他们两个是走的哪条路。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一匹烈马,一呀一杆枪,翻山越岭骑马巡逻,护呀嘛护森林.....”

    萧飞哼着歌颂鄂伦春族的儿歌,心情很是愉悦。

    这不仅仅是因为如愿拿到了钱,更主要的是,这一次他还为大伟报了仇。

    连拐三条街,萧飞和陈冲在约定好的地点,见到了背着二胡盒子的大伟。

    “飞哥。”

    大伟依旧如常,憨憨的。

    并没有因为刚才那精准的一枪,而沾沾自喜。

    萧飞轻拍大伟的胳膊,赞叹道:“不愧是野鸡克星,你这枪法简直了!”

    这个时候陈冲紧绷的神经也松了不少,取而代之的则是直冲天灵盖的兴奋。

    拉着大伟的手,绘声绘色的开始描述刚才,萧飞是怎么一夫当关,又是怎么一刀废了那彪子的两根手指。

    “嘿嘿...我在楼上,都看见了。”大伟憨笑着。

    大伟是鄂伦春族,出生在猎户家庭,从他记事开始,就开始学习各种打猎技巧。

    受鄂伦春族传统习俗影响,在93年以前,政府是允许他们合法持枪的。

    大伟12岁拥有自己的猎枪,16岁就被他练的精准无比。

    林子里的野鸡,只要敢露头,绝对是一枪一个。

    这也是萧飞敢单刀赴会,最重要的底气。

    “行了,现在不是吹牛逼的时候,咱们得赶紧走,免得节外生枝。”

    三人快速离开。

    来到陈冲家。

    陈冲锁好院门后,将钱袋子放到炕上,满脸的兴奋之色。

    一袋子的钱,倒在炕上,那种视觉冲击力,简直不要太强。

    陈冲和大伟一张张的数。

    手快快书抽筋了。

    “两万五千六百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钱。”

    “飞哥,那些钱你要是不扔,咱们就有3万了,不过,你朝天扔钱的动作,简直帅爆炸了,比电视里演得都牛逼!”

    萧飞扔钱可不是为了耍帅,而是为了引起骚乱,防备离开的时候被陈华富的人跟踪而已。

    “对了飞哥,你最后跟陈华富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啊?听着挺厉害的。”

    “是黑话。”

    “陈华富想摸我的底,让我报姓,我那些话在黑话里叫‘喊趟子’,就是自我介绍。”

    “不过他根本就听不懂。”

    “我最后说的那句,就是告诉他,跑江湖的就别装土匪,其实我也是在吓唬他。”

    “飞哥,你太牛逼了!”陈冲竖着大拇指,对萧飞佩服的简直五体投地。

    今天这一把事办的,简直太刺激、太过瘾了!

    “飞哥,我姓陈,黑话里应该怎么说?”

    “千金子蔓。”

    “大伟姓黄,他呢?”

    “喇嘛蔓。”

    呵呵...

    “大伟你听见没,你是个和尚!”

    ······

    陈冲滔滔不绝的说个不停。

    其实这并不是陈冲有多话痨,而是因为剧烈紧张过后,他身体里肾上腺素大量分泌的后遗症而已。

    “冲子,我记得你之前说过,认识一个掮客,能办去苏联的全套手续,那个人靠谱吗?”萧飞问道。

    “绝对靠谱,那小子家里有关系,就专门干这个的,不少人都找他办手续,从没出过问题。”陈冲忙道。

    “你联系一下他,给咱们三个弄套手续,咱们去趟苏联。”

    “去苏联?”

    “飞哥,咱们去苏联干嘛?”陈冲很是不解。

    “当倒爷!”

    在这个年代,普通人要说赚钱快,只怕是没什么行业能与当倒爷相比。

    萧飞既要赚钱养家,又要带兄弟们上岸,最好的途径便是当倒爷。

    “当倒爷好!我听人说,老毛子那边的钱嘎嘎好赚,什么肉罐头、毛巾、肥皂,从这边背过去,都能翻好几倍卖钱,我早就想试试了。”

    萧飞抓起桌上的钞票,从中数出1000块钱,揣进自己口袋。

    “把剩下的钱收好,趁着办理护照和签证的这几天,咱们去趟冰城进货。”

    “好嘞!”陈冲兴奋地应着。

    离开陈冲家。

    萧飞独自来到副食商店。

    原本想买些肉和鸡蛋之类的荤食,给家里改善一下。

    结果他却忘了,这会还是计划经济占主导,买肉要凭票和副食本才行。

    在门口找了个票贩子,花些高价,这才弄到5斤后鞧肉和2斤排骨。

    又买了两瓶本地酒厂出的黑城粮食酒。

    萧飞提着酒肉,回到家时,天刚刚擦黑。

    季瑶正在灶台前烧火。

    母亲则是在一旁,端着个搪瓷盆,打了一勺面粉,准备继续弄一锅疙瘩汤当晚饭。

    现在是初春,自留地里种下的菜大都还没长成,能吃的东西并不多。

    要不是见萧飞喜欢吃旮沓汤,家里又来了新媳妇。

    侯秀芸最多也就弄个土豆汤,贴几个玉米面饼子,根本舍不得吃白面这种细粮。

    “回来了。”见萧飞进门,侯秀芸招呼道。

    低头看到萧飞手里拎着的东西,侯秀芸满脸疑惑:“你这是打哪弄来的肉?怎么还有酒?”

    “买的啊,副食店可不会白给我,为了买这点肉,我还特意从票贩子手里买了几张肉票。”

    “正好家里还有酸菜,妈,咱们直接包顿饺子吧,我好久没吃过猪肉酸菜馅饺子了。”

    季瑶放下烧火棍,准备从萧飞手上接过东西:“我来拿吧,锅里刚烧的水,你正好洗洗手舒服。”

    “嗯。”

    里屋,萧国臣听到外面的声音,走了出来。

    见到萧飞买的酒肉,有些担心的拉下了脸:“小飞,你哪来的钱?”

    萧飞平日里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

    又从不找工作赚钱。

    忽然拎着酒肉回家,在萧国臣看来,这些多半又不是从什么好道来的。

    被质问,

    萧飞马上就意识到,父母这是又以为他出去偷东西了。

    于是急忙解释:“你们放心,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是我赚来的。”

    “我找了一份工作,给一个倒爷当背包客,就是帮他背货过境去对岸卖,走一趟能赚好几百块钱呢,还不犯法。”

    “买酒肉的钱,就是老板先付给我的工资。”

    萧飞扯了个谎。

    父母一家都是特别老实本分的人,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肯定会非常的担心。

    这是认知和观念的问题。

    萧飞不想打破父母的观念,更不想强行给父母灌输认知以外的信息,影响他们原本的生活。

    所以,有些事情,还是不让父母知道的好。

    “啥工作,人家还能先付给你工资。”侯秀芸不懂这些,只觉得这工作好像有点不踏实。

    黑城是边境城市,从85年被设立为口岸以后,这里便时常有倒爷出入境。

    萧国臣常年在城里打零工,倒爷的事他也听说过一些,对背包客这个词也有些耳闻。

    一些倒爷们,为了尽可能省钱的同时还多带货,就会花钱雇人帮他背。

    给倒爷背包的,就叫背包客,难听的称呼还有叫驼子的。

    据说当背包客的工钱非常高,不过也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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