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鼎被真十三这句突如其来的挑逗之词,噎得半天说不出话。
跟苏晚晴在被窝里讲的小甜话?
这女人,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干咳两声,强行把歪到天边的话题给拽了回来。
“十三姐,你这次来燕京,打算待几天?有没有落脚的地方?”
真十三直勾勾盯着林文鼎,“怎么?这就开始赶人了?”
见林文鼎一脸正色,她收起了玩笑的神色。她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脸上流露出追忆和伤感。
“我这次来燕京,除了给你捧场,确实还有一件私事要办。”
她转过头,目光重新落在林文鼎的身上,语气幽幽。
“我明天要去香山扫墓。荒郊野岭的,我一个女人家过去,心里总有些发怵。正好,需要你这么一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作伴壮胆。”
扫墓?
林文鼎心里咯噔一下。
香山在清朝是皇家园林,到了民国也是达官贵人扎堆埋葬的地方。能在那个地方有墓地的,祖上绝对不是一般人。普通老百姓的坟,根本不可能葬在那里。
既然十三姐想让他陪同,林文鼎只能答应道:“这是应该的。十三姐你定个时间,我随叫随到。”
真十三满意地笑了,挤眉弄眼地说道:“至于住的地方嘛,我暂时还没有着落。不过我相信,你这个好弟弟,肯定会帮姐姐我安排好的,对不对?”
这话说得理所当然,又带着几分不容拒绝的娇蛮。
林文鼎还能说什么?
他立刻点头应下,“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你就去我的丹柿小院住吧。刚好我的秘书翎珊也暂住在那儿,你们俩个大美女,晚上还能做个伴,不至于孤单。”
丹柿小院是一座标准的三进四合院,占地面积极大。正房、耳房、东西厢房、还有倒座房,零零总总加起来,足足有二十多间屋子。
别说住下一个真十三,就是再来二三十个,都绰绰有余。
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最后约定好,明天上午九点,林文鼎开车去丹柿小院接真十三,陪她一起去香山扫墓。
事情谈妥,林文鼎便准备动身,将真十三和林翎珊送回丹柿小院。
当三人来到鼎香楼门口,看到那辆崭新的黑色奔驰W116时,真十三将车钥匙抛给了林文鼎。
“你来开。”
林文鼎也不推辞,接过钥匙,熟练地打开车门,坐进了驾驶位。
真十三和林翎珊则坐进了宽敞舒适的后排。
伴随着一阵低沉而有力的引擎轰鸣声,林文鼎一脚油门,奔驰如同一头优雅的猎豹,迅速窜了出去。
真十三坐在后排,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惊讶不已。
林文鼎的车技,比她想象中要好太多了!
换挡、提速、并线、超车……所有动作都如行云流水一般,没有丝毫的顿挫和生涩。这辆奔驰W116在他手里,仿佛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操控起来如鱼得水。
她一直以为林文鼎从街溜子起家,根本没接受过系统性的的驾驶训练,能把奔驰车安稳开动起来就不错了。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还是个深藏不露的老司机!
……
林文鼎将两女安全送到丹柿小院后,没有多做停留,立刻马不停蹄地驾驶着奔驰车,赶往了301医院的高级特护病房。
林文鼎推开门的时候,苏晚晴正靠在床头,和母亲吴梅聊天。
看到林文鼎进来,苏晚晴的嘴角立刻向上扬起,眼神里满是藏不住的喜悦。但她很快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小嘴微微一撇,哼了一声。
“哟,我们的大老板回来啦?鼎香楼的开业仪式怎么样啊?是不是特别风光?”
林文鼎一听这酸溜溜的语气,就知道这丫头心里在想什么。
他笑呵呵地走过去,将手里提着的保温饭盒放在床头柜上,“今天鼎香楼的开业仪式,办得非常成功!总统帅还特意派人送来了亲笔题字……”
他将白天的盛况,绘声绘色地转述给了苏晚晴。
苏晚晴静静地听着,脸上的骄傲和喜悦越来越浓。但当听到真十三出场的那一段时,她的表情又变得有些微妙。
“我哥来过一趟医院,他已经跟我讲过了。”
苏晚晴的语气酸溜溜的,“津门那个十三姐,可真是好大的排场。当着所有人的面,要送你一辆奔驰车。她对你可真好啊。”
林文鼎一听就知道自家媳妇这是吃醋了,他挠了挠头,看似憨傻地笑了笑。
“嗨,你说那个啊。车我最后花钱买下来了,十万块钱。那么贵重的东西,我可不敢白要。再说了,这要是传出去,外面的人风言风语的,对你我名声都不好。”
一旁的岳母吴梅听了,立刻开口夸赞道:“文鼎这事儿办得对!是个有分寸的好男人!晚晴啊,你可别多想,文鼎心里有数着呢。”
苏晚晴轻轻哼了一声。
“妈,我才不是那种拎不清事的小女人。”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林文鼎。
“我不是吃醋,是担心。有句话叫无功不受禄,世界上没有莫名其妙的好处。我怕真十三给文鼎带来麻烦!”
看着妻子眼中的担忧,林文鼎心里一暖。
他伸手握住苏晚晴的手,轻声宽慰道:“放心吧,你老公我精明着呢。这么长时间了,你什么时候见我吃过亏?向来只有我把别人耍得团团转的份儿。”
“真十三这个人,虽然背景复杂,但她是个真性情的人,帮了我很多。我林文鼎的处事原则很简单,谁对我好,我就加倍对谁好。谁要是敢算计我,敢害我,那他的结果,一定会很惨!”
苏晚晴看着自家男人霸气外露的样子,心里的担忧瞬间消散了不少。
她娇哼了一声,打断了林文鼎的话。
“得啦得啦,别在我面前讲你的那些豪言壮语了。”
苏晚晴示意吴梅,拿出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毛衣,递到林文鼎面前。
“毛衣织好了,用的是上好的羊绒毛线,你快试试,看合身不?”
这是一件深灰色的高领毛衣,针脚细密,用料厚实,一看就非常保暖。
林文鼎心里一喜,连忙脱下外套,将毛衣换上。
尺寸不大不小,刚刚好,羊毛的质感贴在身上,特别暖和。
他喜滋滋地在病房里转了一圈,“合身!太合身了!还是我媳妇手巧,穿上真暖和!”
苏晚晴看着他这副没出息的样子,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林文鼎忽然想起了明天的行程,开口说道:“明天我得陪十三姐去一趟香山扫墓,山上风大,正愁穿什么呢。有了你这件厚实的毛衣,再配上我身上这件加绒夹克,绝对冻不着了!”